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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藥價史上最大力度改革將啟動 以藥養醫弊端能否革除

發佈時間: 2015-05-07 10:10:48   |  來源: 新民晚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政府未來怎麼管?

  6月1日起,藥品價格將分為四種情況:

  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通過制定醫保支付標準探索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

  專利藥品、獨家生産藥品:通過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

  醫保目錄外的血液製品、國家統一採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採購或談判形成價格;

  其他原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藥品:繼續由生産經營者依據生産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藥品政府定價,並不是放棄政府對藥價的監管。改革之後,政府對藥品不管價格水準,而管價格行為,嚴查價格欺詐、串通和壟斷行為。

  “對於價格異常上漲,或者國內國外價格差異過高,政府會作出相應措施。比如説約談,進行成本調查,看是不是存在價格歧視等一系列的東西。這一部分監控的手段已經準備的相當充分。即使短期內一些個別藥品出現價格異動,也會有價格行為監管的措施在控制。”中國藥科大學醫藥價格研究所所長常峰表示。

  事實上,原來擁有藥品定價權的發改委價格司藥價處因權力太大,為個別藥廠抬升藥價提供了尋租空間,已經成為反腐重災區。2014年,就有5名發改委價格司官員被先後帶走調查,5人都曾直接或間接管理過醫藥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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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達國家經驗:

  普遍藥價管制

  加拿大和美國“毗鄰而居”,但兩國的部分藥價卻相差較大,同樣的新藥,尤其是專利藥,加拿大要比美國便宜1/3甚至更多,這使得很多美國人頻繁光顧加拿大的網上藥店,甚至過境採購。加拿大藥價低的主要原因在於政府對藥價採取的有效控制措施,據了解,加拿大10年間由政府管理的藥品價格基本沒有上漲。

  加拿大聯邦政府對藥品價格實行嚴格的管理辦法,成立了藥品價格審查委員會,直接制定和指導地方政府管理藥品價格。而美國政府不直接制定藥品價格,藥品價格主要通過市場競爭,特別是各种醫療保險機構的競爭形成。因為沒有全國性的價格控制、沒有全國性的藥品目錄、沒有消費者費用共付的統一政策,基本屬於“全面放開”狀態。

  在法國,政府直接制定能夠被社會保險報銷的藥品價格,法國藥品價格委員會採用專家報告制度,由十余位專家對制藥公司申報的藥價進行評議、討論,價格審批的過程,也是與制藥公司談判的過程,儘量使制定過程公開化、民主化。

  德國是規定批發和零售環節的加價率,實行藥店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避免藥品價格的無序競爭。

  在日本,醫保可以使用的藥品,由厚生勞動大臣認定品種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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