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醫患糾紛變醫鬧
發佈時間: 2015-04-17 10:53:46 | 來源: 大眾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從“床邊醫療”到“醫院醫療”“實驗室醫療”,醫療技術在進步,醫患關係卻日益隔離和疏遠
從醫學發展的歷史過程中考察,醫患糾紛是醫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産物。
近代以前我國處於“床邊醫療”模式階段,醫生有“官醫”與“民醫”之分。無論哪類醫生一般均深入病人的家中,在床邊診療。病人或病人家屬全程參與診療過程,共同提供發病原因,醫生的診療活動是在病人家屬的注視下完成的。醫生提出治療方案,護理工作由家屬完成。“官醫”人數較少,一般為官僚階層服務,醫患之間類似于主仆關係,醫生更像一個健康顧問,對於“主人”提供治療方案,患方有選擇的自由權,醫生居於從屬地位,醫患糾紛很難發生。“民醫”為大眾服務,一般與患者熟悉,能夠根據患者的家庭經濟情況,調整治療方案。即使因為疾病發展的不確定而帶來醫療風險,患者也往往出於善意而予以理解與寬容,因此醫患糾紛很少發生。在技術上醫生一般依據望、聞、切、問診斷病情,為了達到醫療效果,醫生願意更多地了解患者的基本生活、思想觀念以及家庭背景等要素,以便作出合適的處理。西方的“床邊醫療”階段,雖然醫療技術與我國有一定的差別。但是,它們均“注重病人自述和生活史,並以此作為診斷和解釋疾病發生原因的重要依據”。實踐也證明這種模式能夠增強患者戰勝疾病的信心,對於疾病治療大有益處。因此,在“經驗醫學”階段,醫患關係是相對簡單與和諧的。
“醫院醫療”模式起源於19世紀初期的西方,以法國巴黎的醫院學校為中心。法國大革命後巴黎醫院的改革,形成了新的醫院醫學,理學檢查和病理解剖在醫療中佔據中心地位。19世紀中期西方進入了“實驗室醫療”模式階段,疾病的診斷深入到細胞和生化反應的微觀層次。20世紀80年代大量科技與設備的引入,我國逐步進入“實驗室醫療”階段。“醫院醫療”中的理學檢查可以發現病因,病理解剖可以證實身體組織的病變。過去整體而又具有個性的“病人”,到了醫院醫學階段已經化約為各個器官與組織,從而可能造成了“病人的消失”。以現代技術為特徵的“醫院醫療”與“實驗室醫療”,對醫患關係帶來重大影響。
首先,醫生的診療不再依靠患者的病史自述與生活史的描述,“有個性”的病人不再是診療活動的積極參與者,而是病理解剖對象。醫生資訊的獲取,主要不是病人提供的病情,而是分解為呼吸、脈搏、體溫、血液、器官等若干項目的檢驗參數。在醫生看來患者只是試管裏、顯微鏡下的血液、尿液、細胞和各種形態的標本,而活生生的完整人的形象似乎已經完全消失了。這樣疾病便從患者身上分離出來作為醫生研究的對象,醫術也從醫生身上分離出來成為治療疾病的一種手段。其二,現代醫療設備、醫學檢驗數據、醫學符號,只有受過長期專業培訓的醫生才能操作與解讀。醫生把這些資料作為解釋病因的權威根據,而這些內容對於患者猶如天書,難以理解。在與醫生的交流中,面對醫生系統規範和嚴格科學的醫學分析語言,患者即使懷疑,也難以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質疑醫生話語的權威性。在醫患關係中,醫生的意見佔據絕對優勢地位,患者可能完全失去了話語權。其三,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由於醫療行為的特殊性,客觀存在的醫療風險極易演變為醫療糾紛。國內外一致承認的70%的醫療確診率,意味著客觀上存在30%的誤診、漏診。現代技術並不能避免醫療差錯的存在,甚至高技術對人體的侵入,在治療疾病同時也會帶來並發癥。在現代醫學技術的雙重效應和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共識難以達成,就很容易引起醫療糾紛。
毋庸置疑,醫學技術的進步為人類克服各類疾病困擾,維持身體健康帶來了福音。但是,醫療模式的轉變卻凸顯了一種悖論,即技術進步、醫療水準的提高,與病人話語權和參與權的弱化幾乎同步出現。醫學發展中的技術屬性與人文屬性從此失衡,醫療技術帶來健康的同時,也使醫患關係變得隔離和疏遠,醫療糾紛也在不斷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