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腫瘤醫院被訴違規致患者死 電子病歷前後不一
發佈時間: 2015-01-12 10:52:56 |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根據《病歷記錄》第3頁、2009年8月05日10時50分,季加孚主任醫生(現北京腫瘤醫院院長)查房記錄:“患者今日術後第一天,患者訴腹痛”。隨後的《病歷記錄》顯示,術後7天內,醫生每次查房,患者都訴腹痛。針對患者腹痛,《一般病人護理記錄》顯示,醫生多次給患者開嗎啡止痛。
根據《病歷記錄》第4頁、2009年8月09日16時37分宗祥龍主治醫查房後指示記錄:“……要求患者下地活動,可進少量水”,2009年8月11日09時49分李子禹副主任醫師、宗祥龍主治醫查房後指示記錄:“可少量飲水,進流食”。
又根據2009年8月13日《手術記錄單》記載:“手術經過:……可見沿原加固縫線針眼處繼續有消化液溢出,診斷吻合口瘺。胃腔較為飽滿,擴大瘺口後見吻合口下方有較多的食物纖維。”
結合《病歷記錄》和《手術記錄單》不難發現,在患者存在吻合口瘺、腹腔感染的可能時,被告醫院未行檢查排除吻合口瘺、腹腔感染的情況下,就冒險囑患者飲水、進食,加劇了患者的腹腔感染。
2009年8月13日10時52分季加孚主任查房記錄:“患者今日術後第8天,患者訴腹痛……腹部查體全腹壓痛明顯,以左下腹為重,行CT示脾窩有大量積液,在B超引導下穿刺,穿刺液為棕黃色,考慮吻合口瘺可能。季加孚主任,張連海副主任醫師,宗祥龍主治醫查房後指示:急診行開腹探查術”。
朱子予表示,從《病歷記錄》和《一般病人護理記錄》的記載可知,從術後的8月5日起,患者在持續使用止痛泵的情況下仍舊腹痛、持續高熱。直到8月7日被告醫院才給患者行血常規檢查、B超檢查。8月12日,患者腹痛明顯,結合之前持續一個星期的單純退燒控制體溫無效,發熱以及腹部手術的病史,不難推斷出患者出現吻合口瘺進而繼發腹腔感染。然而,被告醫院卻視而不見,不進行相關檢查以查明原因,而是僅僅給患者一次又一次的使用嗎啡止痛,掩蓋異常症狀。直到8月13日,單純的退燒和鎮痛處理已經掩蓋不了患者的異常反應時,才對患者行腹部查體、CT檢查、穿刺等檢查措施。
另外,朱子予認為北京腫瘤醫院違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濫用抗生素,造成患者急性腎功能不全的損害後果;動脈穿刺操作違反法律法規及臨床操作常規。2010年4月8日,朱子予將北京腫瘤醫院告上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