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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讓大病患者負擔更少些

發佈時間: 2014-12-15 09:51:59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第三方經辦強化對各方監管

  根據國家要求,大病保險業務應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青海通過招標,確定2家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報銷政策、報付水準都是一致的。”高振婕説,這是為了鼓勵承辦機構開展競爭,提升服務品質和保障水準。

  青海省將各州(市)級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籌集的大病醫療保險資金劃轉到省級醫保管理部門,每年年初由省醫保部門將85%的大病醫療保險資金一次性劃轉商業保險機構,其餘15%作為年度考核暫留款,按照該省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年度考核辦法考核後,再予以結算。

  記者在青海省婦女兒童醫院採訪時看到,中國人壽青海省分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常駐在該院,專門負責大病保險的審核和結算。

  “我們醫院1月~10月獲得大病保險報銷的患者有約100人次,支出基金約30萬元,佔醫院醫保病人數的3%左右。”青海省婦女兒童醫院醫保科主任李廣蘭説,出院當天患者就能拿到大病保險報銷款。

  “商業保險機構並非僅僅扮演基金管理和支出的角色。”中國人壽青海省分公司副總經理何相軍告訴記者,今年8月,中國人壽青海省分公司在對黃南藏族自治州某大病保險病例進行審核時,發現醫療機構在診療過程中使用一次性負壓引流管24根,共計11.23萬元。該公司認為醫院存在過度醫療行為,拒付保險金。後經人社部門調查屬實,相關人員受到處理。此後,該公司向青海省醫改辦彙報了這一情況,省人社廳和省衛生計生委共同出臺文件,調整了大病醫療保險高值醫用耗材費用的報付範圍,要求醫療機構合理使用高值耗材。(下轉第3版)(上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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