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醫生下跪”背後的醫鬧邏輯
發佈時間: 2014-07-15 11:29:19 | 來源: 半月談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如何解決醫患糾紛
完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機制,能最大限度減少暴力傷醫事件的發生。一是從源頭預防醫療糾紛發生。湘雅醫院院長孫虹教授認為,醫療過程是一個高風險的過程,醫院必須讓患者及家屬了解醫療風險的客觀性。在譴責暴力傷醫事件的同時,醫院應注重提高醫療風險內容的公開程度。
孫虹建議,有條件的醫院可以引進律師,設立醫患溝通室和法律諮詢室,對高風險重大手術患者、採用新技術和新方法診療的患者、特殊藥物治療患者等進行特約談話告知,把患者的術前討論、手術指徵、手術方案等相關情況進行充分告知和溝通,專職律師則告知患者家屬享有的權利和應遵循的義務,談話過程全程錄音錄影。
據悉,2012年以來,湘雅醫院有完整記錄的高風險病例談話已累計進行762例,所有參與談話的病例溝通良好,未發生一起醫療糾紛。
二是由政府主導,建立、完善醫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湖南省人民醫院副院長向華教授建議,應做好醫療糾紛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預案,組織相關部門在重大醫療糾紛發生半小時內趕到現場,組成秩序維護、專家會診、事故鑒定、糾紛調處等工作組進行處置,將醫療糾紛就地快速化解。
三是完善第三方醫療糾紛調解制度。湖南省衛生廳醫政處處長高紀平建議,建立第三方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備懂法律、熟悉政策、精通業務的專職人民調解員,聘任法律、醫學等專業人員組成專家庫,完善調解制度,獨立開展工作。
醫調委:化解醫療糾紛新探索
近年來,醫患矛盾糾紛大量出現,嚴重影響社會和諧。2009年1月,天津市在全國率先以省級政府令的形式頒布了《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通過創新社會治理的方式,成立了第三方調解組織“天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5年來,天津市醫調委共受理調解醫療糾紛2304件,調解成功率高達87.5%,協議履行率達100%,得到患者及其家屬和醫務人員的認可。
獨立地位消除暗箱操作,責任保險實現風險分擔
《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要求索賠額在1萬元以上的醫療糾紛都要到醫調委或法院解決,並規定各級政府領導不得違反政府令干預醫療糾紛的處理,實現“行政不得干預、醫院嚴禁私了”的雙控雙保險。同時,對違反規定“私了”的醫療機構,設定黨政領導免職、機構降低等級、考核一票否決的三條高壓線。
“到衛生行政部門解決糾紛,患者會覺得這是老子和兒子的關係,形式上難顯公平。到法院去解決,成本又太高。這種情形下,醫調委無疑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天津市醫調委主任歐陽澍説,醫調委的調解員們隸屬於司法局管理,對於患者和醫院來説是純粹的“第三方”。同時,醫調委免費為醫患雙方調解,辦公經費完全由市財政支出,能避免患者擔心的暗箱操作。
此外,天津市還通過引入醫療責任保險實現醫療風險共擔。2009年以來,天津市在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全面推行醫療責任保險。
半月談記者了解到,承保公司按照“保本微利、共同分擔”原則開展醫療責任保險理賠業務,並承諾在調解或法院判決後10個工作日內將賠款劃入患方賬戶,以確保理賠及時到位,提高調解協議書的執行率。
目前,天津市有43家三級醫院和38家二級醫院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參保醫院範圍不斷擴大,保險理賠及時到位。5年來,協議賠償執行率一直保持在100%,未發生一起因保險理賠引發的次生醫患矛盾。
天津市司法局基層處處長杜軍告訴半月談記者,除了政府購買服務、引入責任保險理賠機制之外,在未來可能還會引入社會組織資金。“我們這種完全由政府購買醫調委服務、保險與醫院共擔風險的模式,在其他面積較大、經濟欠發達的省份可能難以複製。引入社會組織比如慈善基金會來承擔部分費用,應該是未來的一個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