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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養老新政:職工、城鄉保可相互轉換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3-02   來源: 京華時報

  城鄉保繳費增高兩檔位

 

  國務院《意見》指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解讀

 

  兩種保險進退皆可

 

  “毫無疑問,暫行辦法出臺的最大受益者是農民工群體和城鎮非從業居民。”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説,“當然,前者人數眾多,後者則相對較少。”

 

  “按照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才能享受待遇。”褚福靈解釋説,“以前沒有銜接辦法,不夠15年很可能錢就白繳了,所以很多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寧肯參加待遇較低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深化、城鎮化的加快發展,跨地區流動就業、往返城鄉就業已成為常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間不銜接的矛盾開始顯現。儘早解決參保人員在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之間銜接的問題,已成為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會各界的熱切期盼。

 

  本次出臺的暫行辦法規定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相互轉換的問題。對此,專家表示,暫行辦法的出臺,使廣大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進可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的待遇,退可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兜底”。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也坦言,解決了兩種制度銜接問題,對於提高勞動者參保繳費的積極性,擴大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官方釋疑

 

  城鄉保為何提高繳費標準?

 

此前,國務院出臺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新農村養老保險合併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此次,國務院《意見》更細化,將繳費標準細化為12檔,並提高了最高檔的繳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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