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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養老新政:職工、城鄉保可相互轉換

健康中國health.china.com.cn 時間: 2014-03-02   來源: 京華時報

  近年來,我國老齡化程度加劇,給政府養老相關工作帶來了嚴峻挑戰。近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昨天(26),人社部發佈消息,經國務院同意,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即可自由銜接轉換,且無論如何轉變,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這是繼國務院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後出臺的又一項重要政策,主要是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大制度的銜接問題。

 

  焦點

 

  職工保城鄉保可相互轉

 

  人社部統計,201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2億人,同期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僅為4543萬。換言之,絕大部分農民工都游離在這一制度之外。而截至2013年底,全國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總人數達到4.98億,其中2399萬為城鎮非從業居民。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只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含延長繳費至15),就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如不滿15年,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暫行辦法》提出,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個人賬戶可隨險種轉移

 

  國務院《意見》指出,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意見》提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

 

此次《暫行辦法》中也明確,參保人員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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