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海馬財務有限公司就荊門市消費者委員會指摘其合同“字小如文字屙屎”一事,向澎湃新聞發來回復表示,其公司合同原件清晰可辯,字體與金融、保險等行業慣例相符。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湖北荊門市消費者委員會致函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指“海馬財務的合同字體小得像蚊子屙屎”,並建議龍華區法院“重新審查海馬財務有限公司與本市60余名消費者所簽合同效力。審查結論出來之前,應立即停止對該合同的強制執行,並解除對涉訴車主的正常消費限制”。

多位涉事海馬車主向澎湃新聞反映,他們在荊門萬里創豪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海馬汽車4S店(下簡稱“荊門萬里創豪汽車公司”)購買車輛時,被以貸款買車享受返利優惠的方式誘導,與海馬財務有限公司辦理了購車消費信貸。後因汽車銷售商及委託貿易公司荊門市橙心幫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下簡稱“荊門橙心幫汽車公司”)停止返利,部分車主停止償還車貸,被海馬財務有限公司訴至法院,部分購車者已被列為被執行失信人。

就此,海馬財務有限公司在回復中稱,其公司僅向荊門39名客戶辦理了汽車貸款,而非荊門市消費者委員會所説的60余名;該39名消費者在貸款申請過程中,客戶沒有向其公司説明與第三方存在返利相關情況。“我司當時對客戶與第三方之間有無返利的情況並不知曉,也不知道有荊門市橙心幫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的存在。”

海馬財務有限公司表示,荊門橙心幫汽車公司因未能按照約定向客戶支付返利,與前述客戶發生糾紛,已被荊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而且荊門橙心幫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不是海馬授權的汽車銷售商。公司從未收到海馬授權汽車銷售商以貸款購車返利誘導購車的相關資訊或投訴。

對於合同被指字小的問題,海馬財務有限公司回復表示,其公司2019年7月15日派人荊門市消費者委員會現場溝通,當時荊門市消費者委員會在沒有見過合同原件的情況下便得出“字跡太小模糊不清”的結論,缺乏依據。海馬財務有限公司稱,合同原件清晰可辯,字體與金融、保險等行業慣例相符,並在客戶簽署貸款合同前,以特別提示的方式提醒客戶仔細閱讀合同以及特別提示的全部內容,並完全知悉、理解,明白相關責任和法律後果。客戶在簽署合同過程中,其公司還進行拍照確認。

對於被質疑與客戶只簽訂了一份信貸合同的問題,海馬財務有限公司稱,公司與貸款客戶簽訂了多份信貸合同,其中一份合同用於其公司存檔,貸款客戶應持有一份合同,合同當事人在簽合同後即可持有。另外,公司對逾期客戶進行催收時,也向其郵寄過合同文本;法院在向逾期客戶進行訴訟送達時,也向其郵寄過合同文本。公司並不違反《合同法》相關規定。

此外,海馬財務有限公司在回復中表示,其公司在辦理信貸購車過程中,從未向客戶收取過任何金融服務費。前述39名客戶中,多數客戶均按照合同約定繼續還款,只有極少數客戶認為沒有從荊門橙心幫汽車公司處獲得返利,就暫停了向其公司還款。2018年7月,公司僅對9名逾期客戶按照正常司法流程進行起訴處理。2018年10月法院依法判決,確認公司與客戶之間合同合法有效,客戶應向公司償還貸款本金利息等。2019年上半年,法院對其中的5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

此前報道:

《海南龍華區法院回應湖北荊門消委“蚊子屙屎説”:字體大小不影響合同效力》

《荊門消委公開喊話海南一法院:海馬合同字小得像蚊子屙屎 應立即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