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發佈以來,一系列跨境貿易和投融資管理方面利好政策相繼落地,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準得到不斷提升。去年全年,海南實際使用外資超過30億美元,同比增長100%,實現連續三年“翻番”;在海南投資的國家和地區新增40個,同比增長一倍,成為海南自貿港建設的新亮點。
跨境融資
取消借用外債的事前審批。不再實施簡單的額度管理,而是將企業跨境融資規模上限與企業凈資産掛鉤,通過設置可調節參數(如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等),確保外債整體風險可控。以企業自身的經營情況,決定企業跨境融資規模,避免盲目加杠桿。
“一次性外債登記”改革試點。取消非金融企業外債逐筆登記,轄內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可按照便利化登記程式向外匯局申請辦理一次性外債登記業務,可在登記金額內自行借入外債資金,自主決定跨境融資的方式、金額和時機,額度可以迴圈使用。
支援境內企業在境外上市融資。推出海南自貿港內公司境外上市登記改革試點政策,企業境外上市外匯登記直接到銀行辦理,屬於全國首創且唯一試點地區。
外匯收支
簡化行政許可。企業辦理名錄登記憑營業執照及申請表即可,取消了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回執要求;取消了名錄變更、登出登記手續。
精簡單證材料要求。賦予了銀行更多真實性審核自主權,銀行審核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等外匯業務,可根據展業原則和業務實際,自主決定審核交易單證的種類。
優化外匯業務管理方式。大力推動外匯業務“網上辦、預約辦、郵寄辦”,讓遵紀守法、信用良好的企業外匯業務辦理更加便利。
外商直接投資
投資資金自由進出。取消外商直接投資在外匯管理匯兌環節的全部行政審批事項。外資企業投資進入憑營業執照即可到銀行辦理外匯登記及投資賬戶開立、投資本金入賬、本外幣兌換及支付使用等手續。在外商認繳出資金額內,資金自由匯入,意願結匯,經營範圍內自主使用;外資企業投資退出憑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登記證明(減資、轉股、清算等)或相關真實性證明材料,直接到銀行辦理登記及資金匯出手續,在投資本金及增值所得金額範圍內,自由購匯、自由匯出。
資本項目外匯收入使用更便利。企業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用於境內支付時,無需事前逐筆向銀行提交真實性證明材料等,僅憑《支付命令函》即可辦理,留存材料以備事後審查;給予企業外匯資金使用更大自主權,允許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用於境內股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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