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違法違規與遊客簽訂購物補充協議,陵水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海南續航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優合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等2家旅行社及4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業整頓10日,最高罰款5萬元。
據了解,從去年12月以來,陵水多部門聯合開展旅遊市場聯合整治工作,從嚴查處“不合理低價遊”、不經旅遊者同意安排購物、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擅自變更旅遊行程等違法違規行為。
經查,海南續航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優合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違法違規與遊客簽訂購物補充協議的行為。其行為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旅行社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海南經濟特區旅行社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的規定,陵水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涉事的2家旅行社給予停業整頓10日,並處罰款50000元,對2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處罰款2000元,對2名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2000元,並暫扣其導遊證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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