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主城區這些道路調整限行時間和車輛類型

來源:南海網

時間:2021-01-27

作者:利聲富

編輯:王彬濤

27日,記者從三亞交警支隊獲悉,為保障三亞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風險,依據相關規定,結合三亞市實際,在原先限制摩托車、貨運車輛通行的基礎上,重新調整限行時間和車輛類型。新限行規定2月1日起施行。

一、三亞灣路(海虹路口至西線路口)、新城路(國光路口至禦海路):每日22時至次日7時限制4.5噸以上(含)大貨車及摩托車輛通行。

二、海螺一路、春光路:每日0時至24時限制4.5噸以上(含)大貨車通行。

三、摩托車輛、貨運車輛限行區域

(一)限行區域

區域一:

1、鳳凰路海虹路口起至下洋田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2、禦海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3、新城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4、三亞灣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5、光明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6、勝利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7、勝利路建港路口至建港路解放路口路段;

8、解放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9、榆亞路解放路口至榆亞路狗嶺路口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10、狗嶺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以上路網形成的交通閉合區域內所有主次幹道、支路和衚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範圍內。

區域二:

1、迎賓路學院路口至海月廣場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2、學院路迎賓路口至荔枝溝路路口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3、荔枝溝路師部農場路口至鳳凰路和金雞嶺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4、海螺一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以上路網形成的交通閉合區域內所有主次幹道、支路和衚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範圍內。

區域三:

1、育新路口鳳凰路路口至育秀路口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2、育秀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3、三亞動車站站前廣場區域內所有道路;

4、海潤路鳳凰路路口至高架橋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

以上路網形成的交通閉合區域內所有主次幹道、支路和衚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範圍內。

區域四:

鹿回頭片區內所有主、次幹道,支路、衚同里巷所有道路。

(二)限行車輛類型及時間

1、4.5噸以上(含)貨運車輛:每日6時30分至22時,限制4.5噸以上(含)各類型貨運車輛(已核發通行證的供電、供水、污水處理、石油天然氣供應、重大工程建設等應急救援車輛除外)進入限行區域道路通行。

2、4.5噸以下貨運車輛:每日7時至9時及17時至21時,限制4.5噸以下中、小型貨運車輛(不包括皮卡車)進入限行區域道路通行。

3、摩托車輛:摩托車輛(二輪普通摩托車、三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各類非法拼裝的摩托車)全時段禁止進入限行區域道路通行。

以上不包含4.5噸以下新能源物流貨運車輛。

四、特殊應急保障車輛通行

管理供電、供水、污水處理、石油天然氣供應、重大工程建設等特殊應急保障車輛的單位,可與交警支隊申請領取通行證,根據指定時間和路線通行。

警用摩托車,工商、稅務、綜合執法等單位稽查、巡查並噴塗標識的具有合法手續的執法專用摩托車,經市公安局批准的並噴塗統一標識的具有合法手續的特種行業專用摩托車,暫不受本通告的通行限制。

五、摩托車、貨運車輛違反禁令入市管理處罰

違反本通告進入限行區域及路段行駛的摩托車輛、貨運車輛,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一併處罰;有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檢查崗,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月1日起,新限行規定施行後,2020年7月29日發佈的《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恢復主城區道路摩托車輛及各類型貨運車輛限行的通告》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