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黎族自治縣原縣委常委、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林飛因涉嫌受賄被公訴

來源:南海網

時間:2020-12-17

作者:陳棟

編輯:林子慧

日前,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原縣委常委、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林飛(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林飛,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林飛利用其擔任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委常委、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