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出臺措施破除農村公路用地“梗阻”

時間:2023-03-01來源 : 廣西日報作者 : 唐廣生 植小敏

日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聯合出臺《關於強化農村公路項目用地保障更好服務鄉村振興的通知》,要求多舉措精准保障農村公路項目用地,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通知》界定農村公路用地管理方式:對屬於農村道路的,可按農用地管理;對不屬於農村道路範圍的,按建設用地管理。

《通知》提出,農村公路應優先利用現有道路改建和擴建,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時,項目用地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用地預審控制規模的10%或重合度低於80%。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報批實行“即報即審”,審批時限在承諾時限基礎上壓減10%。

農村公路項目已納入自治區重點保障用地項目清單或自治區重大項目的,所需用地計劃指標由自治區統籌保障,其他一般項目由所在設區市優先保障。農村公路用地不可避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且符合國家允許佔用條件、但在縣域範圍內無法落實永久基本農田補劃的,可採取有償方式進行易地代保落實;村道、農村道路(含田間道路)不可避免佔用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的,可結合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或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建設統籌解決。

鼓勵開展農村公路沿線設施複合利用,以交旅融合路段為重點,完善農村公路沿線服務設施,有效利用農村客貨場站、養護道班等設施,以及農村公路沿線的閒置和存量土地資源,積極拓展停車、充電、購物、休閒、觀光、旅遊諮詢等服務功能,提升農村公路服務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記者 唐廣生 通訊員 植小敏)

(責任編輯: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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