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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江出臺民宿新規 促進行業高品質發展
更新時間:2023-12-24 15:11:36 來源:中國網

為進一步鼓勵民宿行業發展,規範民宿經營,提升民宿管理和服務水準,近日,福建省晉江市出臺《晉江市促進民宿高品質發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從引導規範、放寬準入、政策扶持、優化環境等多個方面,為全市民宿高品質可持續發展指明道路、保駕護航。

據了解,《細則》所稱民宿是指當地居民或其他經營主體利用既有存量居民自有住宅相關閒置資源(不含住宅樓、住宅小區和商業綜合體的住宅部分),主人(經營者)參與接待,為遊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産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不含經濟型酒店、公寓酒店、出租房等。

完善規劃佈局 全域放開試點

據了解,晉江民宿將從2021年原有的13個試點改為全域放開,但必須符合民宿所在鎮(街道)相關規劃。鼓勵A級旅遊景區、特色街區、鄉村旅遊重點村、金牌旅遊村、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開展民宿集聚區建設。

簡化辦理流程 採取承諾備案制

同時《細則》明確,開辦民宿實行承諾備案制,由民宿所在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受理備案登記,無需事前部門聯審。

民宿經營管理者根據備案流程向民宿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便民服務中心窗口提交《晉江市民宿備案登記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一次性告知民宿經營管理者民宿經營基本要求,並督促按要求落實到位,同時將備案資訊在7日內抄送至各相關單位。

加大扶持力度  單家最高獎勵30萬元

對獲評國家等級旅遊民宿、發展民宿集聚區,晉江市將予以獎補。同時,根據民宿發展情況制定實施晉江市星級旅遊民宿評選辦法,加強民宿人才隊伍建設,引導民宿高品質發展。

據悉,新獲評國家甲級、乙級、丙級旅遊民宿,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集聚發展民宿的村(社區)或景區,民宿達5家以上(含5家)且民宿經營房間數達50間以上(含50間)的,按數量規模給予村(居)集體或景區50萬元至10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資金;制定晉江市星級旅遊民宿評選辦法,對獲評星級旅遊民宿的予以補助;開展旅遊民宿管理專題培訓,鼓勵成立旅遊民宿行業協會(聯盟);支援外來人才、台灣青年以及優秀人才返鄉投資創辦旅遊民宿。

引導規範發展 強化事後監管

值得關注的是,對於民宿規模也有具體標準,《細則》要求單家民宿經營用客房數量原則上不少於5間且不超過14個標準間(單間);單棟房屋建築不超過4層,建築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

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民宿所在鎮(街道)履行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對民宿無證照經營、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存在其他違法經營行為的應當依法查處,並及時報告相關職能部門。(陳金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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