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戶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網志  
  當前位置:   首頁 >   法治
晉江市人民法院創新生態法官機制 走出生態司法“晉江經驗”
更新時間:2023-07-26 11:03:06 來源:中國網海峽頻道

近年來,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指示精神,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生態環境系統保護和綜合治理,加強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堅持以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以創新河湖生態法官機制為抓手,寫好“實”字篇,持續推動河湖協同共治走深走實見行見效,助力晉江獲評福建省河長制湖長制正向激勵獎勵縣榮譽稱號,不斷增進了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夯實制度供給 多點輻射河湖治理範圍

image.png

一是系統保護,管河護林同向發力。為縱深推進晉江“河長制”“林長制”全面實施,該院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保護的系統觀念,聯合河長辦、林長辦出臺《關於加強河湖山林協同共治,助推城市品質提升的工作意見》,建立河湖、山林生態法官制度,在河長辦、林長辦設立河湖、山林生態法官工作室,5名幹警被河長辦聘為五個重點管護河湖的河湖生態法官。

image.png

二是整體保護,自然文化同題共答。該院積極融入“宋元泉州”世界遺産的保護體系,秉持新時代文化生態整體性保護理念,聯合文旅局出臺《關於加強世界遺産協同保護 助推城市品質提升的工作意見》,在文保中心設立法官工作室,在草庵、金交椅山窯址和安平橋三處泉州世界遺産點設立司法協同保護工作站。

image.png

三是嚴格保護,閩臺水源同擔使命。該院在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中展現擔當作為,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兩岸一江水”,聯合水利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出臺《關於建立金門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服務保障機制的意見》,在工程取水點龍湖水庫設立水源保障法官工作室,在工程沿線四個水源地設立水源保障巡迴審判法庭。

做實治罪治理 多線延伸河湖審判職能

image.png

一是協同防治,從業禁止正本清源。針對重金屬污染犯罪被查處後“死灰複燃”的現象,該院首創“從業禁止污染防治方式”,出臺工作意見,將排污時間長、超標倍數高、污染地點人口集中或生態敏感、脆弱等11種情形納入適用範圍,期限為三到五年,共計對14名涉及重金屬污染犯罪的被告人判處“從業禁止”,受理工業廢水污染環境案件數以年均43.6%速度逐步減少。

二是協同矯正,巡河護河正心明道。該院聯合司法局、河長辦、林長辦共同出臺工作意見,對因破壞生態環境被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的犯罪人員,符合條件的,向其發出巡河護河令、巡山護林令,同時向司法局提出建議,納入社區矯正方案,共發出3份令狀,有效實現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事執行和教育改造。

三是協同預防,司法預警正行固根。針對重點排污單位“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入刑案,該院聯合生態環境局組織40余家晉江重點排污單位召開座談會,通報案件審理情況,發佈首份污染環境司法預警書,泉州生態環境局向全市所有重點排污單位和運維單位予以全文轉發,該案因協同司法預警成效突出,入選生態環境部典型案例。

壓實府院聯動 多面推進河湖法治建設

一是資訊互通,司法建議靶向服務。該院在對近年審理河湖污染案件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向生態環境局發出對污染環境犯罪人員在從業禁止期限內不予發放排污許可證等司法建議;對於環境違法屢查屢犯的主體,尤其針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發出加強重點監管、信用監管的司法建議,獲生態環境局的積極回復。

image.png

二是資源互享,IP出道靶向普法。該院與河長辦共同以晉江愛河護水卡通人物“水噹噹”為藍本,打造升級版“水噹噹説法”普法品牌,多維度展示河湖生態法官履職情況,聯合開展“水噹噹來巡河”“水噹噹校園説法”河湖保護法律宣講活動,聯合文旅局將“水噹噹”普法宣教融入景點生態環境保護、非遺體驗傳承及非遺研學旅遊等活動。

image.png

三是平臺互聯,共建基地靶向宣教。該院在安海可慕皮革工業區製革治污中心設立生態環境保護宣教基地,召集企業舉辦污染環境法律責任專題講座4場,在污染案發地組織重金屬污染行業企業旁聽巡迴審判7場,共建生態司法教育實踐體驗館,展示晉江河湖治理成效,上千名中小學生以參觀學習的形式切實體悟生態法治。(陳瑜濱)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