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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法官+人大代表”聯動調解“瓷磚糾紛”
更新時間:2023-03-31 11:48:31 來源:中國網海峽頻道

“太感謝人大代表和法官了,這麼盡心幫我們把糾紛解決了。”近日,當事人在晉江市人民法院磁灶法庭法商訴調工作室握著晉江市人大代表、法商訴調工作室特邀調解員吳自勇的手激動地説道。此次案件是“法官+人大代表”聯動共議共調的又一次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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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原告浙江某化工公司與被告晉江某建材公司于2022年1月6日簽訂《購銷協議》,原告向被告購買特定瓷磚,價值25萬元。期間,浙江某化工公司向晉江某建材公司支付預付款10萬元。後浙江某化工公司以晉江某建材公司所生産的瓷磚與樣品顏色花紋相差較大為由要求解除合同。晉江某建材公司以其已按雙方所確認的樣品進行生産且案涉産品已生産完畢為由,要求浙江某化工公司接收産品並支付款項。

後浙江某化工公司向晉江市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要求解除合同,晉江某建材公司返還預付款10萬元。審理期間,晉江某建材公司以浙江某化工公司遲遲未接收案涉産品向本院提起反訴,要求浙江某化工公司支付剩餘貨款、接收産品並支付滯倉費。

承辦法官了解到晉江某建材公司係磁灶法庭法商訴調工作室的會員單位,當即聯繫特邀調解員吳自勇參與案件調解。

接到邀請後,吳自勇認真翻看案件卷宗並積極與承辦法官溝通案件具體情況。在聆聽雙方當事人陳述後,吳自勇迅速抓住訴爭核心,疏導雙方對立情緒,充分發揮人大代表選于群眾、貼近群眾的優勢特點,為當事人釋法説理,勸導他們權衡利弊、互諒互讓。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晉江某建材公司應交付浙江某化工公司瓷磚,浙江某化工公司應于2023年5月10日前支付晉江某建材公司剩餘貨款2萬元,至此,這次買賣合同糾紛塵埃落定。

“人大代表參與案件調解,不僅發揮了人大代表群眾基礎好,熟知社情民意的優勢,也將法庭的訴訟活動置於人大代表的監督之下,使人大代表更直觀了解法院工作,充分彰顯了司法為民的服務理念。”吳自勇在調解結束後,肯定了晉江市人民法院邀請人大代表參與調解,化解矛盾以及近年來在訴調對接、訴源治理等方面的做法。

接下來,晉江市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加強各級人大代表溝通聯絡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和影響力,形成源頭解紛的工作合力,促進司法公開公正,推到法治建設向更高水準邁進。(黃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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