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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被撞引糾紛 法官調解促和解
更新時間:2023-03-21 09:22:29 來源:中國網海峽頻道

中國網福建訊  王某向位於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某4S店購買了一輛新款純電動轎車,價款28萬元。提車2天后,王某駕車前往4S店充電,突然被銷售人員駕駛的試駕車撞上,造成新車右前輪葉子板凹陷。經保險公司定損,維修費用5000元。經開發區交警大隊認定,銷售人員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王某認為,案涉車輛為全新車,除維修車輛費外,4S店還應賠償車輛貶值損失40000元。4S店則認為,該事故屬於普通交通事故,不應計算貶值損失。由於分歧過大,王某向12315平臺投訴,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介入調解,但雙方仍未達成一致意見。為及時化解糾紛,開發區巡迴法庭及時啟動訴調對接機制,靈活運用“兩個角度”工作法開展調解工作。一是法理角度,耐心細緻地釋法説理,告知法律規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範圍、項目、計算方式等,引導雙方當事人形成合理心理預期。二是情理角度,王某為婚禮需要購車2天即發生事故,心理上確實難以接受,據此引導4S店換位思考。最終,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調解工作,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該起糾紛得到就地化解(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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