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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服務大有徑庭 12315協調權益得保障
更新時間:2023-03-20 16:35:43 來源:中國網海峽頻道

中國網福建訊  2022年5月8日,消費者張女士投訴稱5月7日在晉江市某婚介機構消費8880元,繳費時商家承諾配對包成,後又改變説辭,消費者認為不合理,要求退款遭拒,故投訴至12315請求幫助。晉江市陳埭市場監管所12315調解人員接到投訴後立即介入核實情況。經了解,消費者在商家處購買婚介服務項目,商家承諾會根據消費者的實際情況給予安排介紹適合的相親對象,如不滿意可以進行退款。但實際相親見面的對象卻與消費者的基本要求相差甚遠,同商家承諾的不符,故消費者提出解除合同並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的規定,商家未按照消費者的要求推薦介紹合適的對象,承諾的服務事項也無法兌現,商家應按照約定履行退款義務。經調解人員耐心溝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商家予以退款,調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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