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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四個問題

“我們要高度重視虛擬經濟的發展。不能簡單地把國內金融市場相對熱絡的現象歸為“脫實向虛”。中國的金融體系、金融市場還很不發達,這正是我們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根本原因。”

 

董少鵬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新時期中國改革的概括性提法,其核心內涵是優化供給結構、滿足和引領需求結構。改革的訴求是中國式的,要將化解短期難題、中期制度建設、長遠預期引領統一起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也是覆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佈局的理性實踐、務實操作,目標是“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作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我們考慮、研究和落實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能離開這個基本的全局觀、長線觀、歷史觀,否則,就很可能把事情辦糟。下面,我講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金融供給側存在哪些問題


供給和需求是相互對立和統一的。供給側存在的問題首先是從需求側的不平衡反映出來的。長期以來,我國金融體系形成了間接融資比例過高、直接融資比例偏低,國有資本在大型銀行裏“獨大”、非國有資本進入很少,中小型金融機構發展滯後,資本市場結構不優、穩定性不足的狀況。


儘管伴隨中國經濟實力的大幅度提升,國際市場和國際社會肯定中國金融體系進步、接受中國金融參與的力量越來越大,但總體上,質疑中國金融持續開放、懷疑中國金融不斷規範、狐疑中國承擔國際金融責任的心態也在一定範圍記憶體在著。


因此,我國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要滿足上述市場需求和政治經濟需求,要通過市場化改革和相應制度重構來達到目的。一是要滿足産業公司的金融需求。對産業轉型企業、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和業態創新企業、涉農企業、涉老少邊窮企業等,都應提供相適應的金融服務。二是要滿足金融機構拓展業務的需求。要建立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金融服務體系。要減少行政管制,允許各類金融機構根據市場需求開展業務,依照市場規則自行承擔風險。防範單個機構風險外溢,應主要依靠該機構依法“自治”,“外治”應定位於引導性、應急性選擇。三是要滿足居民的金融需求。居民金融需求包括工資等收入的管理、日常消費的金融服務、保障性金融服務、理財金融服務等。四是滿足國家戰略和安全需求。任何一國的金融體系歸根結底是為這個國家的整體發展戰略和國家安全服務的。金融絕不是簡單的工具,而是有顏色的。在謀劃和實施新的金融制度構架時,必須整體考慮、切實遵循本國戰略利益最大化、長期化原則。五是滿足國際市場“聯通”和全球治理合作的需求。我認為,“全球化”與“全球互聯互通”是有著不同內涵的概念,前者將標準定位於西方發達國家的市場治理模式,後者將標準定位於不同國家相互尊重基礎上的整體合作治理模式。中國的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訴求之一,是與國際市場相對接、互聯互通,但不是要複製某一國的模式,不是放棄自己的利益和體系。


在滿足和引領以上五個方面需求的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和堅持風險和效益的平衡,充分考慮和堅持各類創新與整體系統安全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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