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黑龍江省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到2017年末,基本完成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在標準、對象、程式、資訊等方面的銜接,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同期全省動態調整後的扶貧標準;到2019年,實現全省社會救助主要指標達到全國平均水準,全省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到2020年,進一步鞏固社會救助和扶貧成果,實現貧困群眾同步邁入小康。
《方案》明確,“十三五”期間,按照不低於上一年度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生活消費支出的30%調整農村低保標準,使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同期全省動態調整後的扶貧標準。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確保困難群眾不因物價上漲影響基本生活。對農村低保家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難對象,通過適當增發低保金等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農村低保標準調整後,及時向社會公佈,加強有關政策解讀,接受社會監督。
將全面建立農村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嚴格履行居民申請、審核、審批、民主評議、公示程式,加強農村居民申請家庭的收入核對、認定工作,精準識別農村貧困群眾,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群眾能夠獲得相應的救助幫扶。縣(市、區)要建立相對統一的農村貧困家庭收入測算指標體系,以家庭人口、收入、土地、住房、機動車、家庭成員患重病和殘疾情況等作為主要認定指標,綜合評估家庭貧困程度。鼓勵農村低保對象通過自身努力脫貧致富,對參與扶貧開發項目、外出務工就業等需要一定工作成本的農村低保對象,在核定家庭收入時予以適當扣減。“十三五”期間,在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認定時,中央確定的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提高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準。按照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自然增長機制,適時提高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到2019年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達到全國平均水準。推進小型農村養老服務機構整合,偏遠型農村養老機構向城鎮聚集,依據供養對象身體機能實施分類保障,不斷提高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能力和水準。
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將已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醫療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加大各級財政投入,逐步提高醫療救助資金籌集水準和救助比例,對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實施重點救助,有效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對患常見病、慢性病需長期藥物維持治療以及患重特大疾病需門診治療的救助對象,開展門診統籌或分類差額救助。對重特大疾病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支付後,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個人自負合規費用醫療救助比例可在原基礎上適當提高,具體救助比例由縣級政府確定。
增強臨時救助的時效性。進一步健全臨時救助制度,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優化救助程式,提高救助的針對性,著力完善臨時救助對貧困群眾的救急難功能。到2020年全面開展“救急難”工作,對突遇不測、因病因災生存陷入困境的貧困群眾及時救助,有效保障貧困群眾基本生存權利。
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救助和扶貧開發。廣泛動員和協助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社會救助與扶貧開發,充分發揮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會工作者和志願服務組織的專業優勢和特長,為貧困群眾提供生活幫扶、精神慰藉、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服務,形成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的疊加效應。
做好農村困難群眾脫貧幫扶工作。對不在建檔立卡範圍內的農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員,各地統籌使用相關扶貧開發政策。加大對無勞動能力、不會生産、不懂經營的農村低保對象、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加入農村合作社等現代農業經營體制的支援力度,穩定收入,幫助解決自身發展能力不足的問題。
附:《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