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任務
(一)定點幫扶的奮發村實現整村脫貧
1.逐年選派政治責任心強、開拓創新意識強和工作執行能力強的得利幹部和工作團隊進駐奮發村實地幫扶。加大對奮發村的基礎設施和生産條件建設,以改善經濟發展條件和生活環境。對奮發村貧困學齡孩子給予教育資助和招生支援,保障無一戶一人因貧失學和因學致貧。充分利用免費師範生、農村全科醫生訂單培養等優惠政策和多種方式為奮發村貧困戶培養應用型人才,並支援其就業,實現一人就業、一戶脫貧的目標。結合定點村自然資源和發展特點,認真謀劃適合該村的發展産業和項目,積極籌措資金,扶持其特色産業發展,提升其自主良性脫貧的內生動力。
(二)5186戶貧困家庭的適齡小孩接受完整的3年初中、高中或中等職業教育
將教育文化扶貧家庭5186戶中的適齡小孩按教育類型需求和區域分類,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接收就讀或進行技能培訓。對居住偏遠、交通不便、教學設施落後的人員可採取集中到縣城的思源學校、中小學或職業學校就讀。2018年底前5186戶的適齡小孩基本實現接受完整的3年初中、高中或中職教育,在此基礎上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輸送到高一層次學校就讀。
(三)實施貧困家庭資助工程,著力改善和提高貧困地區教育發展水準,努力為47.7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學齡人口提供優質教育
3.2018年底前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現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學生資助全覆蓋。確保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享受現行資助政策的基礎上,爭取最大程度的資助。學前教育階段,按每生每年不少於75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義務教育階段,學費、課本費全免,按小學每生每年不少於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少於1250元的標準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每生每年不少於160元的標準補助交通費;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學費全免,按每生每年不少於25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學雜費全免,按每生每年不少於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高等教育階段,安排每生每年不少於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每生每年35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完善學費減免制度、高校內公益崗位予以優先安排,做到應助盡助。引導各地各單位設立特困學生救助基金,採取優惠政策疊加的方式,加大扶持力度。
4.進一步增加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孩子接受從義務教育到高等教育優質學校的機會。省屬中學、中職學校和各市縣重點學校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計劃面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定向招生。爭取2018年底前實行省屬高職學校單獨招收中職畢業生計劃,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孩子單獨劃線、單獨錄取。
5.擴大貧困地區學前教育資源。加快完善貧困地區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大力推進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集中建設資金,重點向全省324個貧困村基層傾斜,支援縣鄉兩級在有實際需求的貧困村,依託小學現有富餘的校舍新建、改擴建一批附屬幼兒園,2018年底確保貧困村貧困家庭適齡幼兒都能接受學前教育。
6.推進全省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建設。大力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和薄弱學校改造5年規劃,將中央和省級下達的“全面改薄”、標準化學校建設等專項資金優先安排建設和改造貧困、民族地區的學校,于2018年底前確保全省所有義務教育學校校舍、教育裝備、圖書、生活設施等達到國家辦學條件基本要求,全省各市縣(區)義務教育學校基本均衡發展通過國家驗收。
7.繼續推廣我省思源實驗學校和思源拓展學校模式,重點推進農村中小學標準化和寄宿制學校建設,增加鄉鎮普通中小學校的寄宿床位,解決學生上學路途遙遠和安全等問題,防止輟學,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準,改變農村邊遠地區的教育落後面貌。
8.繼續實施普通高中基礎能力建設。支援各市縣普通高中學校建設,著力加強薄弱高中教學及輔助用房、體育場地建設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實現2020年底前所有貧困市縣都至少有1所“省一級”高中學校。
9.提高貧困地區殘疾兒童教育普及水準。全面落實《海南省特殊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在建成7所特殊學校和改善現有6所特殊學校辦學條件基礎上,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主體,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輔的特殊教育格局,確保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殘疾人員全面享受15年教育,併為殘疾學生提供個性化教育和康復訓練,逐步提高義務教育特教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
10.提高貧困地區學生健康水準。2016-2018年認真做好5個國家貧困縣營養改善工程的實施工作。2019-2020年在擴大試點的基礎上,全省推廣實施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同時加大力度支援農村學校改善供餐條件。抓好農村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加強科學配餐指導和學生營養健康教育,提高農村學生營養健康水準。
11.加快全省中等職業學校佈局調整,支援貧困地區市縣辦好市縣職教中心,有條件的市縣辦好1所標準化中等職業學校。推動省農業學校、省機電工程學校、省商業學校、省經濟技術學校、省農林科技學校、省民族技工學校持續三年對口幫扶樂東、瓊中、昌江、陵水、東方、白沙、保亭等市縣職教中心發展。優質中等職業教育資源特別是招生計劃向貧困地區、貧困家庭傾斜,選擇就業前景好的專業,單列計劃,針對建檔立卡貧困子女招生,讓未升入普通高中貧困人口中的初中畢業生和未升學的高中畢業生都能接受優質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貧困家庭子女中職學生畢業後也可以通過單獨對口招生的方式繼續就讀高職院校,並享受生均5000元學費資助政策。
12.支援職業院校辦好一批社會有需求、辦學有品質、就業有保障的涉農專業,採取送訓下鄉、集中辦班、現場實訓等多種形式,每年開展各類技術技能培訓,滿足地方産業發展與扶貧開發需要。特別是對奮發村在家務農的群眾,要就地就近開展實用技術培訓,對進城務工人員進行轉移就業和勞務品牌培訓,對返鄉創業人員開展創業技能培訓,優先保障貧困家庭有培訓需求的勞動者都能得到職業技能培訓。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者實行免費培訓,確保其完成培訓後順利就業或掌握一門技術技能,實現技能脫貧、技能致富。
13.繼續實施少數民族預科班(每年120個)和本科高校(不少於500個)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保障計劃投放量和形成長效機制,使貧困家庭學生有更多的機會接受優質高等教育。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直屬高校定點扶貧的意見》,聯繫、指導和督促全省15所高校與定點貧困村幫扶工作。各高校還要做好本校貧困子女的就業幫扶和援助工作,建立貧困學生動態幫扶檔案,在各類就業招聘洽談活動中給予重點推薦,力爭畢業的貧困戶子女都能就業。同時抽調高校骨幹力量到貧困地區和貧困村挂職鍛鍊,充分利用高校智力、科技、校辦産業、資訊技術和學生支教等資源開展扶貧工作,幫助貧困家庭脫貧致富。
14.加大農村教師培養培訓力度。推進“國培計劃”海南省項目的改革創新,每年培訓少數民族和貧困地區農村教師8000人。著力抓好貧困地區“農村校長能力助推計劃”、“邊遠鄉村教學點小學教師培訓計劃”,每年培訓我省200名農村學校校長和3000名邊遠鄉村教學點小學教師,提升農村學校校長、教師的專業素質與實踐能力。精心組織“三區”人才支援計劃教師專項計劃項目,每年選派150名骨幹教師到我省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開展支教活動1年。繼續實施“雙五百”人才工程項目和“週末流動師資培訓學院”項目,每年培訓少數民族貧困市縣中學教師800人。
15.拓展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渠道。加大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力度,每年計劃安排300名以上特崗教師重點充實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師資力量。實施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自2016年至2020年,在省屬師範院校每年定向培養約200名鄉村小學定向免培生和約100名學前教育定向免培生,畢業後回生源地市縣的鄉村學校和鄉鎮中心幼兒園任教。推進城鄉校長、教師的交流輪崗。採取定期交流、崗位競聘交流、校際幫扶交流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推動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中心學校向村小教學點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比例原則上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
16.保障貧困地區教師待遇。依法保障並逐步提高貧困地區教師工資待遇。在落實我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和偏遠貧困地區行政村以下農村小學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對鄉村教師月每人平均增加100元生活補助。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在我省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鄉村學校教師高、中級崗位結構比例,可在原高、中級崗位結構比例基礎上提高3—5%。
17.建立貧困家庭學生實名制資訊庫,摸清核準學生家庭背景、學業情況和就業創業意向。建立貧困家庭畢業生“一對一”、“多對一”幫扶機制,點對點做好貧困家庭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生涯設計、職業規劃指導、創業教育培訓,與行業、企業合作建立技術技能人才資訊發佈平臺和監測系統,並定期舉辦專門招聘會,挖掘適合性就業崗位,優先推薦和幫助貧困家庭畢業生就業創業。對高校畢業後服義務兵役、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貧困家庭畢業生,建立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制度。
18.大力推進“網際網路+教育扶貧”,將資訊化基礎設施納入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提高學校網路化教學環境建設水準。加強優質數字資源的開發和應用,鞏固提升“教學點數字資源全覆蓋”、智慧語音教具配備等項目成果,幫助教學點開齊開好國家規定課程。推廣“同步課堂”建設與應用,促進鄉村小學和教學點共用優質教育資源,提高教育品質。2016年貧困地區中小學(含具備接入條件的教學點)寬頻網路10M以上接入率達70%,配備多媒體教學設備的班級比例達80%;2018年10M以上寬頻網路接入率和班級多媒體教學設備比例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