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精準扶貧行動計劃(2015-2019年)

發佈時間: 2016-09-20 08:38:03 | 來源: 財務處 | 作者: | 責任編輯: 楊霄霄

關鍵詞: 湖北,教育扶貧,精準扶貧

四、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按照“省級統籌、市(州)協調、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省教育廳成立由廳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省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建立廳領導班子成員聯繫市(州)、相關處室聯繫貧困縣的聯繫點制度。市、縣教育局都要成立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的教育扶貧工作責任制;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援,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教育精準扶貧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教育精準扶貧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推進教育精準扶貧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包保責任

按照軍事化管理的要求,縣(市、區)、鄉鎮、學校、班級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包保責任制。各縣(市、區)實施“一校一對策、一生一責任人”的幫扶機制,縣級教育局領導班子成員對口幫扶鄉鎮、鄉鎮中心學校負責人對口幫扶學校、學校負責人對口幫扶班級、班級科任老師對口幫扶學生。通過層層包乾,確保每所薄弱學校有扶貧聯繫人、每個貧困家庭學生有幫扶責任人,定點跟蹤,精準幫扶,一包到底。

(三)強化挂圖作戰

按照“縣為單位、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運用現代管理手段,摸清底數、瞄準對象,構建覆蓋貧困地區每所薄弱學校、每個貧困家庭學齡人口的資訊管理平臺,明確對每所薄弱學校、每個貧困家庭學齡人口幫扶的目標、任務、內容和責任。以此為基礎,繪製教育精準扶貧的任務書和作戰圖,按時間節點紮實推進,實行動態銷號。

(四)強化縣抓落實

縣級是落實教育精準扶貧的責任主體。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教育精準扶貧的有關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改革舉措、保障措施和責任分工,將包保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幫扶對象落實到具體學生、建設項目落實到具體學校、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年度。要將教育精準扶貧納入“十三五”教育發展規劃,在政策上重點支援、項目上重點安排、資金上重點幫扶、工作上重點推進。要建立到校到人的精準扶貧數據庫和網路管理平臺,詳細清查辦學條件現狀,核實辦學條件缺口,實施清單式管理,確保數據準確、管理規範。要建立健全教育精準扶貧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確保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五)強化監督檢查

建立“縣級自查、市(州)復查、省級抽查”的教育精準扶貧檢查制度,重點檢查資金使用、項目進展、工程品質、工作成效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學校、鄉鎮自查的基礎上,每年對所有學校、所有項目資金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建立檢查報告制度;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在縣級自查的基礎上,每年對所轄縣(市)進行全面復查。省教育廳根據市(州)復查情況,採取派出檢查組、聘請第三方機構等方式進行抽查,建立通報、約談、督辦、聯動機制,合理使用抽查結果。建立資訊公開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當地媒體、部門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教育扶貧資金安排、工作進展等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套取騙取或違規使用扶貧資金的,嚴肅依法依規處理。

(六)強化輿論宣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提升宣傳實效,著力宣傳中央和省委關於精準扶貧的戰略部署,著力宣傳教育精準扶貧的政策措施,著力宣傳推進教育精準扶貧中的先進典型,進一步凝聚力量、激發熱情、增強信心,形成人人知曉教育精準扶貧、人人參與教育精準扶貧的良好氛圍和強大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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