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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新一輪
中央、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定點扶貧工作的通知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
定點扶貧是中國特色扶貧開發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快扶貧攻堅進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頒布和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後,中央、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積極響應,迅速行動,主動參與新一輪定點扶貧工作,充分體現出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經充分溝通,並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批准,確定了新一輪定點扶貧結對關係,第一次實現了定點扶貧工作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全覆蓋。現將結對關係名單印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定點扶貧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強化組織和制度保障。要結合自身特點和優勢,從當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制定幫扶規劃和實施方案,推進定點扶貧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建設,提高扶貧對象自我發展能力,實現脫貧致富。要把定點扶貧與培養鍛鍊幹部、進行國情民情教育有機結合,定期開展扶貧相關活動,選派德才兼備的優秀中青年幹部赴定點扶貧地區挂職扶貧,對於政治素質高、作風過硬、貢獻突出的幹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提拔使用。定點扶貧單位領導同志每年應至少到定點扶貧地區開展一次扶貧調研,看望慰問貧困群眾和本單位挂職幹部,督促指導本單位定點扶貧工作。軍隊和武警部隊要圍繞新階段扶貧攻堅的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加大定點扶貧工作力度。二、中央、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定點扶貧工作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組織部、中央統戰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教育部、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軍隊和武警部隊的定點扶貧工作, 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和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定點扶貧的日常工作。三、定點扶貧結對幫扶的時間,原則上同國家扶貧開發綱要實施期限一致。在此期間需要調整的,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定點扶貧工作的通知》(廳字〔2010〕2號)執行。四、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要主動做好中央、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定點扶貧的銜接、服務和宣傳工作,定期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幫扶雙方開展交流互動,幫助解決有關問題。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中央、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定點扶貧工作,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黨政機關和有關方面的定點扶貧工作。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適時召開會議、開展業務培訓、實地督促檢查、組織輿論宣傳、交流典型經驗等方式,加強對定點扶貧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定點扶貧定期通報、定期表彰等工作機制,完善定點扶貧工作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定點扶貧工作管理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