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辦法(試行)》指標解釋

2012年08月09日16:11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印發 工作任務 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辦法(試行) 貫徹落實 綱要 目標任務 中央組織部 國家機關 農村 政策措施

 7.7有合格文化活動室村的增長率(%)指考核年度本省連片特困地區和重點縣當年有經過有關部門驗收達標的文化活動室的行政村,與上一年度相比的變化率。計算公式:

8.金融服務

連片特困地區和重點縣貸款餘額的增長率(%)。貸款餘額,是指年終時銀行或其他信用機構根據必須歸還的原則,按一定利率,為企業和個人等提供資金貸款的總額。

連片特困地區和重點縣貸款餘額的增長率,指連片特困地區和重點縣考核年度年末各項貸款餘額與上一年度相比增減變動的相對數。計算公式:

(三)扶貧工作實施情況  

9.易地扶貧搬遷投資計劃完成情況(%)指考核年度本省易地扶貧搬遷實際完成投資與計劃投資的比率。計算公式:

10.年度整村推進實施規劃編制情況,指考核年度本省是否按《扶貧開發整村推進規劃(2011-2015年)》(國開辦發〔201026號)文件要求,保質保量編制了年度整村推進實施規劃。

11.扶貧對象參與當地産業發展的比重(%),指考核年度本省參與當地特色産業發展的扶貧對象戶數佔全省扶貧對象總戶數的比率。計算公式:

12.以工代賑投資計劃完成情況(%),指考核年度本省以工代賑實際完成投資與計劃投資的比率。計算公式:

13.參加各種職業技術培訓勞動力的增長率(%)指考核年度本省參加各種職業技術培訓勞動力與上一年度相比增減變動的相對數。計算公式:

(四)扶貧工作管理情況  

14.考核年度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結果,指考核年度根據《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考評試行辦法》對各省(區、市)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過程及其效果進行綜合性考評的結果。

15.貧困人口瞄準,分兩項指標:

15.1得到扶貧項目扶持的扶貧對象比重(%),指本省考核年度獲得扶貧項目扶持的扶貧對象人數佔扶貧對象總人數的比率。計算公式:

15.2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到戶比重(%)指考核年度扶貧對象獲得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比全省(中央和省兩級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相對數。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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