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

2012年01月20日10:21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農村殘疾人 農村醫療救助 殘疾人家庭 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 扶貧工作 農村實用人才

四、扶持措施

(九)發揮康復扶貧貸款作用。

康復扶貧貼息貸款重點投向適合殘疾人特點的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産品加工業、家庭手工藝製作、零售商業及各類服務業項目。通過扶持項目、扶貧基地和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發揮輻射帶動作用;通過小額到戶貸款扶持殘疾人開展就業創業項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幫扶貧困殘疾人家庭增加收入。

(十)創新扶貧方式。

鞏固“公司+農戶”、“小額信貸到戶到人”等行之有效的扶貧模式,推廣“整村趕平均”、“一戶一策滾動發展”、“農機合作社”等殘疾人扶貧典型做法。在農村經濟發展較好和農業産業化程度較高的地區,通過産業帶動,組織殘疾人發展庭院經濟、設施農業和家庭手工藝生産。

(十一)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

政府舉辦或補助的面向“三農”的培訓機構和項目優先培訓殘疾人;“陽光工程”和“雨露計劃”積極培訓殘疾人或殘疾人家庭成員;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開展不同類別的殘疾人專項實用技術培訓,確保每個貧困殘疾人家庭至少一名勞動力掌握1至2門實用增收技術,強化培訓後就業和創業扶持服務。在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能力提升工程、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工程及農村實用人才技能開發工程中,對符合條件且有能力的農村殘疾人優先選拔和培養。

(十二)扶持農村殘疾人就業創業。

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鎮化過程中,積極開發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就業崗位,有序安排農村殘疾人轉移就業。選取符合農村實際,適合殘疾人從事的投資小、見效快項目,引導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及家庭成員從事維修、商貿、手工藝加工、家庭服務等多種形式的就業創業項目。扶持農村殘疾人創業帶頭人及帶動殘疾人就業的農村産業龍頭企業。加大在農村落實《殘疾人就業條例》的力度。

(十三)實施“陽光助殘扶貧”項目。

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扶持下,實施“陽光助殘扶貧基地建設”項目,創建一批管理規範、輻射帶動力強、培訓效果好、能夠穩定增加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貧基地。實施“陽光大棚”助殘項目,發揮地方龍頭企業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等生産經營組織的輻射帶動作用,幫扶貧困殘疾人家庭就地就近發展設施農業、庭院經濟和其他生産經營項目,有效提高家庭收入。

(十四)實施“陽光安居工程”。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生態移民、農民進城落戶、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對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住房給予優先安排;繼續實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援的“陽光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間,繼續對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進行補助,完善用水、用電等配套設施,有條件的地方對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給予補貼。

(十五)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殘疾人扶貧。

要動員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等以及領導幹部、黨團員與貧困殘疾人家庭結對開展“幫、包、帶、扶”,督促幫助落實扶貧和救助政策,選擇項目,籌措資金,提供技術支援和市場經營服務,扶助貧困殘疾人脫貧。農村基層黨組織要抓好殘疾人扶貧工作的落實,發揮政治優勢,切實幫扶貧困殘疾人改善基本生活,發展生産,增加收入。鼓勵引導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以及志願者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充分發揮軍隊和武警部隊在參與農村助殘扶貧行動中的優勢和積極作用。配合婦聯組織開展面向殘疾婦女的各類培訓,為殘疾婦女提供創業資金、項目扶持,關注殘疾婦女的身體健康,為殘疾婦女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有關部門實施的定點扶貧項目優先安排有條件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從業。通過慈善捐贈、社會募集、各界幫助等途徑多渠道籌措殘疾人扶貧資金。縣、鄉、村(社區)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站、點)將農村殘疾人扶貧、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工作納入其中。推動建立社會幫扶殘疾人扶貧工作的長效機制。

(十六)提供教育、康復、托養、文化體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

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農村殘疾人教育、康復、托養、文化體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採取多種措施,保障農村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學前康復教育和義務教育。依託鄉鎮、村基層公共衛生機構開展康復和殘疾預防工作,優先為貧困殘疾人提供知識普及、醫療康復、功能訓練、輔具適配等個性化康復服務,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堅持政府投入為主,鼓勵通過社會募集等多種渠道籌措托養服務資金,逐步提高托養服務的補助標準,擴大受益面。結合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開展殘疾人文化知識學習和掃盲工作。鼓勵、引導殘疾人積極參加公共文化體育活動,康復身心,豐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適應能力和生産勞動能力,提升思想道德水準和科學文化素質。加大投入,引導組織農村殘疾人因地制宜參加體育健身活動,不斷提高農村殘疾人的健康意識,使健身活動逐步融入農村殘疾人的日常生活。充分發揮殘疾人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網路的工作職能,為農村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

五、組織領導

(十七)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在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各級政府將殘疾人扶貧工作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和政府扶貧規劃,分解指標,量化考核,加強領導,明確部門責任並抓好落實。各級政府加大對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的政策和資金支援。建立協調機制,實行省負總責、縣抓落實、工作到村、扶貧到戶、受益到人的工作機制。

有關部門要將農村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扶持對象納入扶貧規劃同步實施,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扶持。要指導基層黨組織幫扶貧困殘疾人,落實殘疾人扶貧和救助政策,改善基本生活狀況。要組織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殘疾人自立自強的先進典型,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殘疾人扶貧工作的良好氛圍。要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殘疾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社會救助制度,實現應保盡保。要加大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的投入,將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統籌安排。要將支農惠農政策優先落實到有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家庭。要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中優先解決貧困殘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難。要對農村殘疾人扶貧監測給予指導。要動員“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龍頭企業和加盟店舖優先安置有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就業,優先扶持貧困殘疾人家庭創業加盟。要積極配合當地黨委、政府選擇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農家書屋”管理工作。要指導鼓勵各商業銀行開展農村殘疾人扶貧信貸,創新産品,優惠利率,簡化手續,提供無障礙服務。要優先為從事種植、養殖和手工藝加工的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及殘疾人家庭提供信貸支援。中國殘聯會同有關部門協調並指導地方殘聯組織實施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

(十八)充分發揮殘聯組織作用。

各級殘聯作為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發揮自身作用,參與殘疾人扶貧規劃制定、統籌協調扶貧資金和物資分配以及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繼續把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與殘疾人扶貧開發相互結合,以任務促建設,以建設保任務,促進基層殘疾人扶貧服務社建設,充分發揮基層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專職委員作用,為殘疾人扶貧提供組織保障。縣級殘疾人就業扶貧服務機構要將各項政策措施及服務向農村延伸,依託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農村金融機構、貧困村互助社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為殘疾人提供多種形式的生産經營、勞動就業和參加社會保險等服務。

(十九)加強農村殘疾人扶貧資金使用管理。

完善殘疾人扶貧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率。加大資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審計監管,防止和杜絕擠佔、挪用、貪污扶貧資金等現象,確保資金安全。

(二十)做好統計監測績效評估。

將農村殘疾人扶貧列入政府扶貧統計、監測和檢查範圍,完善統計報表制度和資訊管理系統,制定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指標體系及評估標準,對殘疾人貧困人口和殘疾人扶貧規劃執行情況實行年度動態監測。在規劃執行中期和期末進行全面考核與績效評估。

各省(區、市)要根據本綱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附件:

《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
(2011-2020年)》執行評估指標體系

監 測 指 標

單 位

2015年目標值

2020年目標值

1.農村殘疾人家庭每人平均純收入

6900

9600

2.農村殘疾人參加新農合比例

%

96

98

3.農村殘疾人參加新農保比例

%

85

95

4.農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比例

%

30

80

5.農村貧困殘疾人生活補助比例

%

50

90

6.農村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比例

%

90

95

7.農村殘疾人接受託養服務人數

萬人(次)

80

160

8.農村貧困殘疾人生活救助和扶貧開發人數

萬人

1000

2000

9.康復扶貧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落實率

%

100

100

10.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人數

萬人

100

200

11.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數

5000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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