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貧困學生可享低保

2010年10月29日16:17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貧困學生 農村低保 農村居民 獎勵扶助 低保政策 農村貧困 貧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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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江西頻道10月29日電 《江西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下稱《辦法》)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規定,家庭年每人平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均為農村低保對象。《辦法》中明確,戶口遷出的大中專院校就讀學生和服現役義務兵為農村居民家庭成員,符合條件者,也可享受低保政策。

農村低保資金通過金融機構按月或者按季度直接發放給保障對象。發放農村低保資金時,不得直接抵扣任何款項。如發現農村低保對象騙保的,將按規定停止救助,並追回其騙取的低保金。

以下情況將不計入農村居民家庭收入:①對國家、社會做出特殊貢獻,政府給予的獎勵金,設區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享受的榮譽津貼;②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收入及由政府和社會給予困難學生的救助金;③優撫對象享受的撫恤金、優待金、補助金;④因工(公)負傷和意外傷害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及死亡人員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等;⑤獨生子女費、計劃生育政策獎勵扶助金;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的醫療費;⑦農村貧困家庭成員因病享受的醫療救助費;⑧政府、社會或者個人給予的臨時性生活救助金;⑨政府給予的糧種補貼及下撥的救災、扶貧款物;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不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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