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口支援安排方案
(一)支援方。
東部和中部地區共19個省市,考慮海南省的實際情況不作安排;同時考慮重慶市是直轄市,且與四川的歷史聯繫,西部地區安排重慶市承擔對口支援任務。支援省市為19個,即廣東、江蘇、上海、山東、浙江、北京、遼寧、河南、河北、山西、福建、湖南、湖北、安徽、天津、黑龍江、重慶、江西、吉林。
(二)受援方。
根據國家地震局提供的汶川地震烈度區劃和四川省提供的受災縣(市)災情程度,將四川省北川縣、汶川縣、青川縣、綿竹市、什邡市、都江堰市、平武縣、安縣、江油市、彭州市、茂縣、理縣、黑水縣、松潘縣、小金縣、漢源縣、崇州市、劍閣縣共18個縣(市),以及甘肅省、陜西省受災嚴重地區作為受援方。
(三)對口支援安排。
考慮支援方的經濟實力和受援方的災情程度,兼顧安置受災群眾階段已形成的對口支援格局,對口支援安排如下:
1.山東省——四川省北川縣
2.廣東省——四川省汶川縣
3.浙江省——四川省青川縣
4.江蘇省——四川省綿竹市
5.北京市——四川省什邡市
6.上海市——四川省都江堰市
7.河北省——四川省平武縣
8.遼寧省——四川省安縣
9.河南省——四川省江油市
10.福建省——四川省彭州市
11.山西省——四川省茂縣
12.湖南省——四川省理縣
13.吉林省——四川省黑水縣
14.安徽省——四川省松潘縣
15.江西省——四川省小金縣
16.湖北省——四川省漢源縣
17.重慶市——四川省崇州市
18.黑龍江省——四川省劍閣縣
19.廣東省(主要由深圳市)——甘肅省受災嚴重地區
20.天津市——陜西省受災嚴重地區
(四)未納入對口支援的受災縣(市、區)由所在省人民政府組織本省範圍內的對口支援。
社會各界及境外提出對口支援的,由受災省人民政府統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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