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一:獨生子女亡殘且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上的,從今年起享受獨生子女死亡重殘家庭扶助,夫妻雙方每人每年600元
扶助二:婚後未育收養地震孤兒,仍然可以要求生育,並按第一胎、晚育對待
扶助三:對於獨生子女死亡、父母沒有退出育齡期而且要求生育的,要做好登記,並主動送政策到府,告知其生育權利,發放生育服務證
本報訊(記者 周峰)在汶川大地震中,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生命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為此,成都市人口計生委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對地震災害中亡殘的獨生子女家庭迅速進行補報,從今年起,符合條件的家庭即可享受相應計劃生育政策扶助。同時,我市還為獨生子女傷亡的家庭再生育開闢“綠色通道”。
獨生子女亡殘
符合規定父母可領扶助金
按照通知要求,在汶川大地震災害中,獨生子女亡殘且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上的,從今年起享受獨生子女死亡重殘家庭扶助。
具體補助辦法是:政府將按夫妻雙方每人每年600元的標準發放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獨生子女父母從年滿50周歲後開始享受扶助政策。而且,農村人口在年滿60周歲後還將同時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該政策也是每人每年領取600元的獎勵扶助金直至亡故。即是説,農村獨生子女死亡、重殘的家庭,夫妻雙方在60歲以後每人每年可領取1200元的政府補助。
成都市人口計生委明確,對於獨生子女明顯達到二級以上傷殘的,如肢體癱瘓、截肢等,可以先行補報,在納入扶助範圍的同時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手續。對難以判斷的二級以上傷殘的獨生子女,人口計生部門應積極會同殘聯、衛生部門,共同組織鑒定組進行鑒定,符合條件的納入登記補報範圍,不符合條件的做好慰問工作。
收養“地震孤兒”
仍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優待
市民按程式收養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地震孤兒,不受子女數限制。婚後未育(非患不孕症)收養地震孤兒,仍可要求生育,並按第一胎、晚育對待,可以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有關獎勵和優待。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家庭收養地震中的孤兒,《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收回,並憑證繼續享受有關獎勵和優待;符合照顧再生育條件的仍可申請照顧再生育。
對於在地震災害中傷殘、房屋倒塌或危房的違法生育家庭,暫停徵收社會撫養費。違法生育的子女在地震災害中死亡的,不再徵收社會撫養費,已徵收的社會撫養費不退。違法生育家庭地震中只存活一個子女的,且子女年齡不超過18周歲,要求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有關獎勵和優待。
獨生子女傷亡
再生育有“綠色通道”
成都市人口計生委還要求各級人口計生部門積極做好生育服務。對於獨生子女死亡、父母沒有退出育齡期而且要求生育的,要做好登記,並主動送政策到府,告知其生育權利,發放生育服務證。對獨生子女在地震災害中傷殘的,應做好登記,並對照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鑒定標準,明顯符合照顧再生育條件的,積極協助當事人申請照顧再生育,成都市人口計生委將及時組織鑒定組進行鑒定。對於符合生育條件、有生育意願而自然懷孕有困難的,要加大技術服務力度,並在經費上予以支援。對不符合納入獨生子女死亡重殘條件的家庭,如獨生子女父母年齡不到50周歲、獨生子女傷殘未達二級、受災受損嚴重的家庭均應納入慰問範圍,採取發放慰問金、發放生活物資、納入計劃生育“三結合”幫扶範圍等具體措施,積極開展慰問幫扶活動。成都市人口計生委將組織中心城區人口計生部門對口幫扶1200戶計劃生育受災家庭。
最新播報:四川汶川8級地震 I級應急響應 [親歷/目擊/感人故事] [捐助熱線]
四川汶川地震各地傷亡匯總(實時更新) 何時能預測地震 [尋親資訊]
[如何收養孤兒/收養條件/電話] [怎樣獲得保險救濟] [“救災語錄”]
[不可抗力致民事違約怎麼辦] 截至24日12時四川汶川地震已造成60560人遇難
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等詳解汶川大地震善款管理和使用
四大基金會詳解百億慈善款使用:多數分為兩個階段
解惑:賑災捐款額因何與目前實際撥付額相去甚遠?
四川核設施均處於安全狀態 除資陽周邊飲用水源正常
四川省重災區面積超過10萬平方公里 涉及2792萬人(實錄)
專家解讀四川地形變化 會否發生洪災 堰塞湖會否潰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