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1日電 中國政府網今天全文刊登《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根據規劃,到2020年,中國基本具備綜合抗禦6.0級左右、相當於各地區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的防震減災能力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準。規劃全文如下:
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
防震減災是國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礎性、公益性事業,事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加快防震減災事業發展,對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國家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有關要求,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減災規劃(1998—2010年)》(國發〔1998〕13號)相銜接,制訂本規劃。規劃期為2006—2020年,以“十一五”期間為重點。
一、我國防震減災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地震是對人類生存安全危害最大的自然災害之一,我國是世界上地震活動最強烈和地震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我國佔全球陸地面積的7%,但20世紀全球大陸35%的7.0級以上地震發生在我國;20世紀全球因地震死亡120萬人,我國佔59萬人,居各國之首。我國大陸大部分地區位於地震烈度Ⅵ度以上區域;50%的國土面積位於Ⅶ度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區域,包括23個省會城市和2/3的百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
近年來,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各地區和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初步建立了有效的管理體制,全民防震減災意識明顯提高,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尤其是“十五”期間,我國防震減災能力建設取得長足進步:投資建設中國數字地震觀測網路,包括地震前兆、測震和強震動三大臺網;地震活斷層探測、地震應急指揮和地震資訊服務三大系統以及國家地震緊急救援訓練基地。項目建成後,前兆、測震、強震臺站的密度將分別達到每萬平方公里0.42個、0.88個和1.2個,監測設備數字化率達到95%,20個城市活斷層地震危險性得到初步評估。地震速報時間從30分鐘縮短到10分鐘,地震監測震級下限從4.5級改善到3.0級。地震預報水準進一步提升,強震動觀測能力和活斷層探測水準邁上新的臺階,震害防禦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地震應急響應時間大幅縮短,地震應急指揮和救援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為“十一五”期間乃至今後防震減災事業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目前,我國防震減災能力仍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全國地震監測預報基礎依然薄弱,科技實力有待提升,地震觀測所獲得的資訊量遠未滿足需求,絕大多數破壞性地震尚不能做出準確的預報;全社會防禦地震災害能力明顯不足,農村基本不設防,多數城市和重大工程地震災害潛在風險很高,防震減災教育滯後,公眾防震減災素質不高,6.0級及以上級地震往往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各級政府應對突發地震事件的災害預警、指揮部署、社會動員和資訊收集發佈等工作機制需進一步完善;防震減災投入總體不足,缺乏對企業及個人等社會資金的引導,尚未從根本上解決投入渠道單一問題。
地震是我國今後一段時期面臨的主要自然災害之一。迅速提高我國預防和減輕地震災害的綜合能力,是實施城鎮化戰略,解決三農問題,實現公共安全,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我國將致力於建立與城市發展相適應的地震災害綜合防禦體系;改變廣大農村不設防,地震成災率高,人員傷亡嚴重的現狀,為城鄉提供無差別公共服務;保障長江中上游、黃河上游及西南地區大型水電工程的地震安全;實現重大生命線工程的地震緊急處置。
二、規劃指導思想、目標與發展戰略
(一)規劃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防震減災同經濟建設一起抓,實行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切實加強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以政府為主導,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會力量,不斷提高防震減災綜合能力,為維護國家公共安全、構建和諧社會和保持可持續發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20年,我國基本具備綜合抗禦6.0級左右、相當於各地區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的防震減災能力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準。
位於地震烈度Ⅵ度及以上地區的城市,全部完成修訂或編制防震減災規劃,新建工程全部實現抗震設防;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新建農村民居採取抗震措施;完善地震應急反應體系和預案體系,建立地震預警系統;建立健全地震應急和救援保障體系,進一步增強緊急救援力量;省會城市和百萬人口以上城市擁有避難場所;建成救災物資儲備體系;重大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工程具備地震緊急處置能力;防震減災知識基本普及;震後24小時內災民得到基本生活和醫療救助;建成全國地震背景場綜合觀測網路,地震科學基礎研究和創新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準,短期和臨震預報有所突破。
2.“十一五”階段目標。
到2010年,大城市及城市群率先達到基本抗禦6.0級地震的目標要求;建成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區;加強地震預警系統建設,加強重大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工程地震緊急處置示範工作;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率達到40%,發展20萬人的志願者隊伍;初步建立全國救災物資儲備體系;震後24小時內災民得到初步生活和醫療救助;建成具有國際水準的地震科研與技術研發基地,完善中國大陸及領海數字化地震觀測,並在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和重點防禦城市實現密集臺陣觀測,全面提升地震科技創新能力,地震預報繼續保持世界先進水準。
(三)發展戰略。
以大城市和城市群地震安全為重中之重,實現由局部的重點防禦向有重點的全面防禦拓展;以地震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為支撐,提高防震減災三大工作體系發展水準;實行預測、預防和救助全方位的綜合管理,形成全社會共同抗禦地震災害的新局面。
1.把大城市和城市群地震安全作為重中之重,逐步向有重點的全面防禦拓展。
明確和強化各級政府的職責,切實推進大城市和城市群的地震安全工作,強化防禦措施。加大對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石油化工、廣播電視和供水供電供氣等重大基礎設施的抗震設防和抗震加固力度。加強城市公園等避難場所建設,拓展城市防震減災的空間。切實做好廣大農村,特別是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農村防震減災工作,改變農村民居不設防狀況,不斷提高全面防禦的能力。
2.加強地震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提高防震減災三大工作體系發展水準。
重視和加強地震科技的基礎研究、開發研究和應用研究,加強科研基地和重大基礎科研設施建設,為防震減災提供持續的科技支撐和智力支援,提升地震科技創新能力,提高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發展水準。
3.全面提升社會公眾防震減災素質,形成全社會共同抗禦地震災害的局面。
加強防震減災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活動。全面提升社會公眾對防震減災的參與程度,提高對地震資訊的理解和心理承受能力,掌握自救互救技能。鼓勵和支援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參與防震減災活動,加強群測群防,形成全社會共同抗禦地震災害的局面。
三、總體佈局與主要任務
(一)總體佈局。
防震減災是惠及全民的公益性事業。落實防震減災發展戰略,逐漸向全面防禦拓展,必須在加強重點監視防禦區工作的同時,將防震減災工作部署到全國各地,統籌東部和中西部地區,統籌城市與農村,實現防震減災三大工作體系全面協調發展。加強與台灣地區地震科技交流與合作。妥善處置香港、澳門地區的地震應急事件。為實現有重點的全面防禦,依據規劃期內我國地震分佈特點和地震災害預測結果,我國防震減災總體佈局如下:
環渤海及首都圈地區:建設地震預報實驗場;建設國家防災高等教育基地;進一步實施地震預警;提高城市群地震綜合防禦能力;切實做好2008年北京奧運會防震對策研究制定工作。
長江三角洲地區:實施城市群地震安全工程;推進海域地震監測和地震海嘯預警系統建設;切實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會防震對策研究制定工作。
東南(南部)沿海地區:實施城市群地震安全工程;推進海域地震監測和地震海嘯預警系統建設;切實做好2010年廣州亞運會防震對策研究制定工作。
南北地震帶:建設地震預報實驗場;實施重點監視防禦區城市地震安全示範工程和農村民居地震安全技術服務工程。
南北天山區:建設地震預報實驗場;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技術服務工程。
此外,在黃河中上游流域重點監視防禦區實施城市地震安全工程和農村民居地震安全技術服務工程;加強長江中上游流域、黃河上游流域及西南地區大型水電工程的地震安全工作,加強水庫誘發地震的監測與研究;加強國家重大生命線工程沿線地區地震監測設施建設,保障重大生命線工程地震安全;加強青藏高原地區新構造活動前緣研究,不斷提高地震監測能力;加強黑龍江、吉林、雲南和海南等地區地震監測設施建設,確保對火山地震活動的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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