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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2022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公佈

來源: 清華大學 | 作者: | 時間: 2022-04-19 | 責編: 羅天林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我校將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繼續開展2022年自強計劃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強計劃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強計劃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對象及申請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縣以下高中,自強不息、德才兼備、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申請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申請學生的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

三、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2022年我校自強計劃錄取人數不低於教育部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各學科類型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

四、報名方式

請登錄“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註冊並登錄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列印、簽字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願填報要求

a.學生需在“招生類型”中選擇“高校專項”,在“報考類型”中選擇“自強計劃”。

b.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學科類型申請,每人最多允許填報3個專業類。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並提交者視為無效申請,申請材料無需郵寄。

a.申請表中的“成績資訊”需完整填寫,並由中學審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資訊”需逐項填寫,並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資訊”-“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願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資訊”-“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資訊”填寫方法請見填寫説明。

c.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僅針對學生申請的第一專業志願填寫。

d.申請表中的“個人陳述”需明確表述學生的家庭及經濟狀況,學習成長經歷及主要事跡,個人理想及申請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學生實際情況和特殊事跡的推薦人為其撰寫至多1封推薦信,需按報名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並上傳。

五、選拔程式

1.初評: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專家組將從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自強精神,高中學習發展的特點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平時學業成績、學科獲獎情況、參與課外研究或學習的情況、參與社會工作/社團活動/社會實踐/志願公益活動的情況、綜合獲獎及突出事跡的情況、個人陳述及推薦情況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初評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優秀”的學生可免於參加初試,直接進入復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核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評結果生效。

2.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數學與邏輯、理科基礎(物化綜合)或文科基礎(文史綜合),學生依據填報的學科類型參加其中兩個科目的考試。我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分省、分科類確定初試通過名單。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3.復試:復試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綜合面試、體質測試等。復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4.認定:自強計劃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認定結果生效。

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

1.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初評情況、初試情況和復試情況擇優給予學生自強計劃降分錄取優惠認定,具體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2.獲得認定學生的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應不低於本省同科類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特殊類型控制分數線為準),高考填報志願時需填報本省的相應批次,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需與被認定的學科類型保持一致。

3.獲得認定的學生可被邀請參與以下部分後續特殊培養環節:

(1)為學生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在工作中鍛鍊動手能力和提高綜合素質,減輕求學壓力和家庭負擔;

(2)為學生安排專門的學習與發展指導,幫助其順利地適應大學學習、生活;

(3)為學生配備優秀校友擔任個人導師,指導其個人發展。

4.自強計劃認定的優惠分值在高考錄取時參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規定的相應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高考改革省份學生優惠分數將視情況進行換算,換算辦法另行公佈。

5.我校2022年自強計劃的認定結果不寄送書面認定協議,報名系統內公佈的認定結果及説明將是自強計劃錄取的最終依據,請學生務必仔細閱讀。

七、日程安排

2022年4月11日-4月25日,自強計劃報名。

2022年5月30日左右,公佈初評結果並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22年6月11日左右,初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初試准考證為準)。

2022年6月15日-18日,復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為準)。

2022年6月22日,公佈認定結果並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八、其他

1.我校將高度重視對自強計劃招生的規範管理,嚴肅自強計劃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加強考核過程管理,完善招生決策機制;認真落實自強計劃招生監管責任,加強報名、考核、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産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並向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通報;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3.我校自強計劃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學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資助申請表見附件。

4.自強計劃考核工作方案將視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具體考核形式與測試環節以我校後續通知為準。

5.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我校從不舉辦或委託他人及仲介舉辦任何與自強計劃招生相關的營利性培訓活動。請中學生相關群體警惕虛假宣傳,以免自身利益受損。

九、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園,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遞區號:100084

諮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號碼:010-62782061

監督電話:010-62783000(學校紀委)

電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網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附件:清華大學2022年自強計劃經濟資助申請表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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