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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2022年“圓夢計劃” 招生簡章公佈

來源: 中國人民大學 | 作者: | 時間: 2022-04-19 | 責編: 羅天林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國人民大學2022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即“圓夢計劃”,主要招收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所在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應屆高中畢業生。具體辦法如下:

一、領導和實施機構

中國人民大學“圓夢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由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由招生就業處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22年“圓夢計劃”招生計劃不低於教育部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根據生源情況適度調整,寧缺毋濫。

三、報名條件

申請“圓夢計劃”的考生,要求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名條件;

2.品德優良,勤奮好學,認同我校人才培養理念;

3.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4.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應屆高中畢業;

5.通過所在省(區、市)高校專項考生資格審核;

6.平時成績排名原則上為所在中學前5%。

四、報名

考生須登錄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統提示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2022年“圓夢計劃”報名錶:網上報名時,按系統提示填寫個人資訊,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表,考生下載列印,在報名錶規定位置完成中學負責人簽字、學校蓋章、本人簽字後再次上傳;

2.戶籍證明:戶籍卡或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所在頁均需上傳);須能夠證明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學籍證明:學籍卡或學生證,有高中3年間各學期註冊蓋章;

4.中學成績單:高二至高三學年自選3次全年級統一參加的考試成績(其中應至少有1次為高三階段,3次在全年級同科類考生中排名均為5%以內)。成績單應為全年級原始成績單,標明考試日期、考生本人成績所在行;

5.中學推薦表:請下載列印《中學推薦表》(詳見附件),由所在中學負責填寫評語和推薦意見;

6.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單(如無法提供則需提交由所在中學加蓋公章的説明);

7.綜合素質評價表(如無法提供則需提交由所在中學加蓋公章的説明);

8.個人申請:“‘十四五’時期,是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依然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依然在農村。”請你結合求學和成長經歷,談談你對“鄉村振興”或“基層治理現代化”的認識(二選一),以及你對大學學習及未來工作的展望與規劃。報告要求由考生本人手書,不超過2000字;

9.其他能證明考生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限高中階段)。

注:

①以上第1-8項均為必須提供的材料,否則報名無效。所有報名材料電子版應清晰可讀,並按系統提示以照片或掃描件形式上傳至相應位置。

②除第2、8項外,其餘報名材料須所在中學審核後加蓋公章,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有關中學、個人等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材料,不得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

③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

④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圓夢計劃”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與所在省份公佈的我校2022年普通類高考招生相關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相同。

五、錄取辦法

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報名材料審核結果,結合各省(區、市)報名情況,確定合格生名單和各省(區、市)“圓夢計劃”招生計劃數。合格生必須按生源地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參加高考且須在“圓夢計劃”相應批次(如高校專項)報考我校並服從專業調劑。

在生源地招生考試機構投檔給我校的合格生中,根據我校公佈的各省(區、市)“圓夢計劃”招生計劃數和招生專業,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錄取,並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專業志願和我校招生章程確定錄取專業。錄取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於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高考成績達到當地同科類一批錄取控制線但未達我校提檔線的(高考改革省份為達到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但未達考生所錄取的我校招生專業或專業組統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檔線的),入校後不能轉專業。

按照教育部相關工作規定,從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學校將配合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反饋相關考生資訊,協助建立臺賬並做好資格審核。

六、監督機制

1.考生及家長如對高校專項招生過程有疑義,可向我校監察處反映。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陽光招生資訊平臺、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合格生名單和錄取名單。

3.中學應在校內公示其推薦的考生名單及我校確定的合格生名單。

七、新生復查及違規處理

對在專項計劃招生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對提供虛假個人資訊或材料的考生,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我校將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對審查發現問題的,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替考、弄虛作假、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一律取消該生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註冊,並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八、招生工作時間表

1.網上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月25日24:00;

2.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5月20日前;

3.報名材料審核、合格生名單和招生計劃公示:5月底前;

4.考生填報志願: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時間進行;

5.錄取:7月。

九、聯繫方式

陽光招生資訊平臺:https://rdzs.ruc.edu.cn

本科招辦電子信箱:zsb@ruc.edu.cn

中國人民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10-62513046

諮詢電話:400-0123-517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100872

十、考生資助

被錄取的考生,可申請通過綠色通道入學。

十一、若遇教育部相關政策調整,則按最新政策執行

十二、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屬於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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