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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築夢計劃”招生簡章公佈

來源: 天津大學 | 作者: | 時間: 2022-04-19 | 責編: 羅天林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及《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和脫貧地區學生享有進入重點學府求學的機會,天津大學2022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稱“築夢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天津大學2022年“築夢計劃”主要招收邊遠、原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普通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理科(其中高考改革省份不分文理,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公佈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學生。其中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區域由各省(區、市)自行確定,以各省(區、市)向社會公佈的名單為準。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辦法由相關省(區、市)研究確定。考生若報考我校2022年“築夢計劃”,必須通過相關省(區、市)的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和公示。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22年高校專項“築夢計劃”的招生計劃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數執行,並繼續投放優勢基礎學科和特色學科的專業進行招生。

我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情況與材料審核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並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根據國務院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招生計劃將向邊遠、原貧困、民族等地區適當傾斜。最終招生計劃及專業分佈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佈的為準。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

三、選拔程式

(一)系統報名

符合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條件的考生請於2022年4月11日至4月25日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相關資訊,按要求在報名系統上傳以下材料的掃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以下簡稱為《申請表》):待考生在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資訊並完成志願填報後,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表。請按要求下載列印並在申請表最後一欄簽名處由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確認,考生所在中學校長親筆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

材料2.高中階段成績單:該成績單應包含考生高中階段各學年期末及高三歷次模考的各科目成績(含年級排名)、學業水準考試成績,須由考生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出具並加蓋教務部門公章;

材料3.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材料4.學籍證明:由考生學籍所在中學出具並蓋章;

材料5.戶籍證明:戶口本首頁、戶主頁、考生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頁、考生本人頁或農村戶籍證明資料。其中農村戶籍證明資料需由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並蓋章;

材料6.其他證明材料:考生高中階段的獲獎證書、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證明、綜合素質發展情況證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證明“申請理由”的相關材料。

注意事項:

(1)考生不得將專利、論文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報名系統。

(2)上述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不接收考生紙介質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須保證資訊完整、材料真實、頁面整潔、文字清晰,格式為jpeg(擴展名為.jpg或.jpeg);

(3)考生報名時,需在“報考類型”中選擇“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中的可選專業暫統一為“高校專項計劃”,且考生須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具體可報專業以我校在高考填報志願時發佈的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目錄為準;

(4)考生報名材料中所有簽字資訊均須指定人員親筆簽名;

(5)請考生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志願”前務必仔細檢查報名材料的完整性。一經確認志願,報名系統中所有資訊不允許修改;

(6)因考生沒有按時報名、沒有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資訊填寫錯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後果。

(二)審核篩選

由相關省(區、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等基本條件審核並於5月20日前公示通過審核名單。對於公示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按照滿足條件、優中選優的原則,兼顧農村學生特點及相關地區基礎教育實際,確定擬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相關名單將於5月30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s.tju.edu.cn)公示,並報送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最終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三)優惠政策及錄取

獲得我校“築夢計劃”入選資格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不低於考生所在省(區、市)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錄取時,我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所填報專業志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錄取額滿。期間,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品質,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四、附則

(一)獲得我校“築夢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22年高考,且在考生高考所在地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批次報考我校。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填報批次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二)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最新政策為準。

五、監督和約束機制

天津大學“築夢計劃”招生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一)“築夢計劃”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學校紀委的監督下進行,對於招生期間違規違紀行為可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二)我校“築夢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資訊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進行公示;

(三)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並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查實其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則認定該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該考生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做進一步處理,若該考生已入學,則取消其學籍,若該考生已畢業,則取消其畢業證、學位證。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可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該考生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四)地方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及時將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並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姓名、學籍學校、就讀學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等資訊分別在省、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所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

(五)其他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六、所有資訊全部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報名系統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七、本簡章最終以教育部公示方案為準。

八、本簡章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22-60316985,022-27405486,傳真:022-27401800

聯繫地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內雅觀路135號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行政服務中心(杏蓀樓)A116室,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300354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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