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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勇:青少年沉迷網路 實施“國家網際網路技術保護兒童戰略”刻不容緩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姜麗麗 | 時間: 2022-03-21 | 責編: 羅天林

當前,人類正飛速進入智慧化、虛擬化生存與教育時代。《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2021年,我國網民規模達10.32億,城鎮未成年人網際網路普及率達到95.0%,農村94.7%。未成年人的手機擁有比例已達65.0%。數字化成為不可逆轉的浪潮。一方面,技術正發揮著解放人的功能,另一方面,也正在顯現出綁架人的弊端。

全國人大代表、民進中央教育委員會主任、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張志勇。受訪者供圖

在全國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張志勇指出,尚不具備獨立行為能力的如此龐大的未成年人群體,處在一個沒有約束限制的、充斥著各種不良資訊的網際網路空間裏,如果防範措施不到位、不及時、不正確,可能引發“災難性”的後果。

張志勇表示,兒童安全上網保護,事關兒童的健康成長和國家未來發展,但實際措施相對較少。未成年人沉迷網路主要造成四大現實負面影響:

一是兒童視力、身體素質普遍下降。如我國近視眼的發病率高居世界前列:2021年,小學生近視率近40%,初中生60%,高中生達70%。這已引起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重視。

二是心理健康問題嚴重。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2021年3月發佈的《中國國民心理健康發展報告(2019-2020)》顯示,2020年青少年抑鬱檢出率為24.6%,其中重度抑鬱為7.4%;從小學到高中,隨著年級增長,抑鬱檢出率呈現上升趨勢。這並非全由智慧終端引起,但有密切關係。

三是網路沉迷者眾多。以寒假期間上網為例,一線城市中,平均每天上網時間超過12小時的中學生達4500人以上,某省超過了33000人;其中日均18小時以上的就有數百人。而上網時長與心理抑鬱呈正相關關係。

同時,因網路沉迷引發的學業問題、親子衝突,因親子衝突引發的學生極端事件也日趨嚴峻;智慧終端上隨時隨處可見無差別化的低俗、色情、暴力、賭博等內容已嚴重影響到未成年人“三觀”的健康發展。

據北京師範大學心理學院黨委書記喬志宏介紹,遊戲成癮會影響青少年未發育成熟的腦神經網路。長期沉迷網遊將改變大腦結構,很可能會給青少年大腦發育帶來損害。

四是在每時每刻大量兒童受到不良資訊和網路沉迷危害的背後,更有大量的家人、老師、社會愛心人士為此擔憂。

因此,張志勇建議,國家應對這些問題要從戰略高度出發,提前謀劃,高端佈局,綜合治理。啟動越早,成效越好。技術發展引發的問題需要技術手段解決。有鋻於此,全面實施“國家網際網路技術兒童保護戰略”,是社會發展的時代需要,而且是非常緊迫的需要。

借鑒國內外相關經驗

張志勇指出,在國際上,很多國家已經制定了兒童技術保護戰略。早在二十多年前,歐盟已著手建立兒童網際網路安全使用機制,對我國具有非常好的參考價值。

美國通過立法對兒童網路活動加以保護,如《兒童線上保護法》《兒童網際網路絡保護法》等專門法案,《通信規範法》《梅根·梅爾網路欺淩預防法》等網路相關立法中也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

歐盟委員會從1999年開始,就系統制定實施了四個階段的“未成年人網際網路安全保護計劃”,採用完善的法律保護、網際網路行業對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支援、持續的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計劃這三方面保護兒童青少年。同時,還動員非政府組織、民間社會、歐盟、國家和地方當局以及國際組織參與,形成保護未成年人網路使用安全的立體體系,提供多種平台資源、培訓、機構網路、學術會議、論壇供各方廣泛參與。截止2015年,共投入17,047萬歐元。

法國實行遊戲分級,建立多重防火牆機制。對各種遊戲軟體按年齡分級,使用的分類標準是PEGI(泛歐洲遊戲資訊組織)年齡分級系統。所有電子遊戲必須有PEGI標注,需註明推薦的年齡組別:3歲、7歲、12歲、16歲或18歲。同時要用圖片和文字對遊戲內容進行解釋説明,確保遊戲類型適合該年齡段的用戶。法國政府還支援網路運營商建立多重防火牆機制,加強對兒童上網環境的監督和管理。法國電信運營商Orange推出了“家長控制端”,既能遮罩不良頁面,還能限定孩子上網時間。

阿聯酋加強內容監管,限制網路遊戲時間。自2018年起,阿聯酋相關部門開始對各大遊戲網站和相關應用程式進行內容調查,並向檢察機關報告調查結果。同時,電信監管局與電信公司、網際網路服務商合作,對若干智慧手機應用程式和暴力遊戲網站進行遮罩和管控。阿聯酋還通過分級符號,對網路遊戲內容等進行分類,減少不適合其年齡的網路遊戲的影響。日本、英國、德國都有針對性的兒童上網技術保護措施。

與上述國家做法相比,我國在技術保護方面比較落後。當前,很多家長、教師和社會各界人士對兒童智慧終端感到“焦慮”,甚至苦不堪言,已經成為民心之痛。在這一巨大的高新技術浪潮面前,家長很無助、無奈,從利益攸關者變為“旁觀者”卻無所作為。主要原因是本該技術賦能才可能解決的事,而技術缺位,同時缺少頂層戰略佈局和戰略規劃,沒有系統的技術規範、標準及配套的政策、法律、法規,人們缺乏努力的方向和目標。

代表提議

據此,張志勇建議,從以下五方面全方位構建兒童網際網路安全使用機制:

一、成立國家網際網路技術保護兒童戰略委員會。實施國家網際網路技術保護兒童戰略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長期、艱巨、複雜又必須做好的任務,涉及部門多、行業多、領域多、鏈條多、人員多。建議工信部會同教育部牽頭,相關部門參與,成立國家網際網路技術保護兒童戰略委員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二、建立國家網際網路技術保護兒童戰略標準研發基地。目前,我國相關技術標準研製的環境、條件和力量嚴重不適應技術標準研製的需要。國家應從長遠和戰略著眼,組織聯合高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企業等設立研究基地,形成一支穩定的研究隊伍和研究力量。

三、啟動實施國家網際網路技術保護兒童“四全”戰略。

近年來,為加大兒童網路保護,國家及相關部委相繼出臺了法律法規,如修訂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文化旅遊部出臺了《文化和旅遊部部署加強執法監管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並上線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舉報平臺,相關網際網路企業也積極參與配合。在全社會共同努力下,這些舉措取得較好成效。但很多未成年人家長在技術方面處於“弱勢”地位,同時在上網方面缺乏教育、監管和引導等“人治”能力,有些時候事與願違,所以技術賦能兒童網路保護成為必然選擇。為此,應啟動國家兒童智慧終端技術保護戰略,借鑒國際上好的做法,系統性、發展性地統籌推進。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全行業技術保護戰略。兒童網路保護是一個社會問題,需要全行業、全社會的協同努力。數字化、資訊化將對所有行業産生深刻影響,所有行業反過來影響包括兒童在內的所有人,這些影響將通過智慧終端呈現,全行業必須自覺研發和利用相關技術手段保護未成年人免受負面影響。例如,針對遊戲企業存在“精準識別和確認是否為未成年人”問題,企業本身有時可能存在動力不足問題,可考慮引入家長、老師、公益組織和監管行業的力量,通過外部壓力提升企業的內在動力,確保政策和標準落地。確有必要時,可引入第三方技術力量參與。

這裡,強調全行業,是指全行業技術標準在保護兒童方面要協調一致,相互銜接。

2.全鏈條技術保護戰略。智慧終端、網路平臺、內容服務商構成完整的資訊生態系統,每個節點都要為未成年人安全上網提供保護,而且相互之間的技術保護是無縫銜接的。如在智慧終端硬體方面,應對未成年人智慧終端的作業系統、應用軟體、自主購買下載的單機版遊戲許可權、APP下載許可權、時間管理等在技術層面有所限制。平臺方面,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自動識別硬體與平臺的匹配。內容提供商方面,應自動識別未成年人終端並提供相應的內容,並由平臺配合硬體作業系統進行內容過濾;未成年人使用其網路直播、遊戲、音視頻、社區功能時應設置相應的時間(包括時刻)、許可權、消費等技術管理許可權;未成年人可購買的硬體、可以安裝的平臺、可以瀏覽的內容都要有配套的機制進行全鏈條技術保護;針對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系統、作弊、租賃、冒用他人等不實名問題,平臺和內容服務商協同研發基於人臉識別、聲紋識別的過程動態鑒別技術,通過技術手段為未成年人創造綠色上網環境。

3.全時空技術保護戰略。國務院于2021年9月印發《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要求加強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現在的做法是一些學校不允許學生智慧終端入校,解決了在校期間的用網問題,但學生一天中更多的時間是不上課、不在學校(非住校生),該辦法相當於失效。結合全鏈條技術保護措施,一是考慮一天當中可以上網的時間段,比如在校上課期間無網可上;二是通過智慧終端控制每天的上網總時長;三是嚴格控制上網時間點,如晚上十二點後無網可上等。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全時空的網路保護。

“全時空”是指在一天中的全領域、全時間中實現技術對兒童的全過程保護。例如,一天中不管兒童在何地上網,用誰的終端上網,其遊戲時長是可實施累加總量控制的。

4.全生命週期技術保護戰略(0-18歲全覆蓋)。根據0-18歲兒童的生理、心理成長規律,科學分段,如幼兒園、小學、初高中,不同年齡段對兒童使用智慧終端的內容、時間、安全等保護舉措是不同的,要採取不同的技術保護措施。

四、制訂《國家網際網路技術兒童保護法》。作為國家網際網路技術兒童保護戰略有效運作的基礎保障,配套的政策法律法規也是該戰略的有機組成內容。從國際視野看,許多經濟發達國家都有配套的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法律支撐,如美國有《兒童線上保護法案》《兒童網際網路路保護法》,日本有《青少年網路規制法》《完善青少年網路利用環境法》,德國有《多媒體法》《阻礙網頁登錄法》《廣播電視與電信媒體中人格尊嚴保護及少年保護國家合同》等。我國可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律法規,對“四全”戰略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方位全鏈條的監管,實現多元共治目標。

五、推進“所有”標準和服務規範研製工作,單點突破與整體推進相結合。本建議是張志勇連續第4年領銜提出的建立關於建立兒童專用智慧終端技術標準和使用規範的系列建議。之所以持續不斷地提,因為這是一項工作量和難度極大的系統工程,事關未成年人健康發展,事關全國千萬家庭,事關國家未來。就在此時此刻,成千上萬的未成年人正在受到不良資訊和網路沉迷的侵害,他們的家長正在痛苦不堪卻又無能為力。這些建議得到了國家工業與資訊化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中國通信標準化委員會的高度認可,並開展了大量工作。

鋻於研製兒童智慧終端産品和服務規範的緊迫性、長期性,建議有關部門將此項工作納入國家“十四五”行業技術標準研製規劃。

1.推進“所有”標準和服務規範研製工作。一是要加快研製和部署國家統一的兒童智慧終端産品和服務保護規範。二是同步研製國家智慧終端産品內容服務商兒童保護規範。三是研製兒童專用智慧終端産品使用規範。

2.實施分步推進策略。一是抓緊推進行業標準研製,爭取早日部署啟用;二是同步啟動國家強制標準立項工作,適時及時推進國家強制標準的研製,爭取在“十四五”期間完成強制標準研製任務,併發布實施。

3.建立産品和服務規範更新機制。移動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對技術標準研製的要求越來越高。要跟蹤市場發展,根據需求,不斷修訂。(文/姜麗麗 實習生胡曼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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