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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防沉迷”僅靠技術還不夠

來源: 科技日報 | 作者: | 時間: 2021-10-15 | 責編: 劉佳

要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遊戲産業,它綜合利用了5G、VR、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多種前沿數字技術,對創新能力要求高,能夠輻射文創、服飾、會展等周邊産業。因此,一個監管到位、技術驅動、創新活躍的遊戲産業很有市場前景。

 胡麒牧 數字經濟智庫首席研究員、中鋼經濟研究院首席研究員

“十一”假期,騰訊遊戲、網易遊戲等多家網路遊戲公司都發佈了未成年人限玩的通知,明確每天只能玩一個小時,並且對未成年人玩遊戲時間進行了“調休”。

這是網遊新政下的首個“十一”假期,外界關注的是,監管的加碼能杜絕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問題嗎?

“最嚴禁令”力促遊戲産業健康發展

此前,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出“史上最嚴禁令”,要求所有網路遊戲企業僅可在週五、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的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也就是説,未成年玩家每週遊戲時長不得超過3小時,且網路遊戲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實名註冊和登錄的用戶提供遊戲服務。“十一”假期前夕,國家新聞出版署又正式上線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舉報平臺”,專項受理群眾關於遊戲企業防沉迷相關問題的舉報。

對此,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新經濟智庫首席研究員朱克力認為,“雙減”背景下,學生群體有了更多的空閒時間,不少家長擔心這會給孩子沉迷網路遊戲以更多可乘之機,遊戲禁令的及時出臺,可謂呼應民意,恰逢其時。

朱克力特別強調,“最嚴遊戲禁令”是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而出臺的,而非為了打壓遊戲産業。當然,這可能會影響遊戲用戶活躍度和遊戲生態,但對不以未成年人為核心付費人群的一些遊戲公司而言,營收方面的影響有限。“不過,任何産業首先都要健康有序,才談得上長遠發展。”

“進一步來説,如果不儘早對未成年人沉迷遊戲的問題進行治理,一旦引發嚴重社會問題,恐怕遊戲産業面臨的監管環境要更加嚴格,甚至可能會錯失發展機遇期。”數字經濟智庫首席研究員、中鋼經濟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胡麒牧建議,業內企業應當以此契機,優化用戶結構,提升服務水準。

遊戲産業配套機制不成熟、不健全

據媒體報道,網路遊戲已發展壯大成一個巨大的産業。2020年,中國遊戲市場實際銷售收入2786.87億元,佔據行業半壁江山的騰訊遊戲實現營業收入1561億元。數據顯示,當前,我國62.5%的未成年網民經常在網上玩遊戲;13.2%未成年手機遊戲用戶,在工作日玩手機遊戲日均超過2小時。網路遊戲的過度投入對我國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帶來雙重負面影響,網路遊戲危害越來越得到社會的共識。

“必須看到,目前我國遊戲産業配套體制機制不成熟不健全,部分領域監管存在空白或者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胡麒牧表示。

“但我們還是要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遊戲産業,它綜合利用了5G、VR、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多種前沿數字技術,對創新能力要求高,能夠輻射文創、服飾、會展等周邊産業。因此,一個監管到位、技術驅動、創新活躍的遊戲産業很有市場前景。”胡麒牧説。

“防沉迷”不是一個單純的技術問題

從2007年起,在國家相關部門的推動下,各主要遊戲、視頻、直播等網路平臺開始推行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在進入“青少年模式”後,用戶的使用時段、線上時長、服務功能等會受到限制,且只能訪問青少年專屬內容池。

但即便如此,依然防不住未成年人,網路上甚至開始租賣遊戲賬號。

朱克力直言,賬號租賣嚴重破壞了遊戲實名制和未成年人保護機制,部分違規平臺甚至提供“代過人臉”等技術手段,以繞過未成年人遊戲防沉迷的限制。接下來,各網遊企業和平臺在嚴守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應當進一步強化數據分析,識別出更多疑似使用成年人賬號進行遊戲的未成年人。同時也呼籲相關部門儘快出臺相應法規,對賬號租賣的行為進行嚴格管制。

胡麒牧建議,一方面,應當利用人臉識別等新型防偽技術來杜絕未成年人為逃避監管而借用賬戶的現象,積極堵住技術漏洞,另一方面要提高違法成本,可以把涉嫌出租賬號的違法資訊進入徵信庫,對違法人員實施行業禁入措施。“當然,未成年人沉迷網路問題不是單一社會主體能解決的,需要學校、家長、社會、企業、政府共同努力……”胡麒牧説。

“‘防沉迷’不是一個單純的技術問題,可以借鑒國外經驗,一是實施遊戲分級制度,二是界定清晰的家、校、企業權利與義務邊界,三是以立法監管為主,確保監管的可預見性,為遊戲産業發展提供平穩預期。”朱克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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