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中國教育 >

鼓勵幼兒園設托班能否成為上海、浙江之後的選擇?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時間: 2021-04-25 | 責編: 羅天林

中國網4月25日訊,中國幼教年會公眾號4月22日發了一篇話題《多地幼兒園“盲目”設托班,此政策真的就對嗎?》,引起業內不少人的關注和評價。就國內大多數地區“地方政府等是否應該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這個話題,華夏前程教育科學研究院副院長、中國幼教大會秘書長、中國托育大會秘書長孫綱等專家給出了系列建議,希望能借此文拋磚引玉,讓有一些觀點得到共鳴或者説讓大家多方面(理智)的來討論、交流“是否應該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這個話題。

一、充分考慮托育機構舉辦人投資的積極性 

發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是國務院17個部門參與的事業,是一個重要國策。國家力量在佈局、引導,給予市場參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托育)創造了機會。

在市場經濟(整體投資環境)2019年開始逐漸波動的歷史時期,國家關於幼兒園普惠改革政策的推進實施,使得資本進入學前教育行業産生了重要影響,社會總體上習慣把0-6歲學齡前兒童看作是一個空間體系,鋻於對國家政策走勢方面的擔心,大量投資人對投資舉辦托育機構、幼兒園的熱情總體上出現了糾結導致熱度有些“走低”。恰巧2020年1月又遇到新冠疫情的爆發,托育機構和幼兒園的房租及人員工資等成本的壓力不減,使得許多托育機構、幼兒園運營舉步維艱或直接倒閉,在這三重無法抗拒力量的重要影響下,投資舉辦托育機構成為了大家更加慎重的選擇(有的不敢或者不能)。

在“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國家意志下,如果地方政府盲目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容易形成地區內現存幼兒園與新舉辦的托育機構進行生源競爭(2-3歲交叉部分),這將會違背國家發展托育堅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保障措施(見2019年4月17日國辦發〔2019〕1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也會進一步導致投資托育機構的積極性不斷受到影響,將會影響社會投資舉辦托育機構的積極性。

所以,托育投資者應該放心,政府總體上不會大量的盲目引導幼兒園來開設托班,這不符合國家意志和中央文件主導精神(本文後面有更多闡述)。

二、國家宏觀指導和地方實施細則需要一致性

2019年10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支援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試行)》(發改社會〔2019〕1606號),在總體思路中已明確:3歲以下托育服務屬於非基本公眾服務範圍,是地方政府事權,要堅持社會化發展托育服務,圍繞“政府引導、多方參與、社會運營、普惠可及”,深入開展城企合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政府責任中明確:國家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佈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現有幼兒園需要發展到80%左右為普惠(或公辦),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公共服務體系)與托育機構的發展(非基本公眾服務範圍,堅持社會化),兩者定位存在本質上的差異,兩個事業方向上都有著自己的重要任務。

如果現存大量幼兒園開設了托班,大量2-3歲嬰幼兒被搶先招進幼兒園托班中,本來可以由市場舉辦的托育機構的來投入,進而轉入到國家財政需要應付的新壓力。在黨的十九大作出重要的決策部署“幼有所育”重要的壓力大量集中在現有的幼兒園中,這在大部分地區是不太實際的。

結合人口發展變化,未來3歲以下的托育機構收托的嬰幼兒數量(孩子容量),與現有幼兒園孩子入園數量應該基本上保持協調。因為托育機構平均容納孩子的數量,達不到幼兒園孩子入園的數量,即使3歲以下有50%左右的入托率,全國托育機構的數量可能最終比現有幼兒園數量還多,未來業務監管也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如果現存大量幼兒園開設了托班,托育機構總體數量少了一些,形成的佈局相對也簡單一些,基層業務主管部門對托育機構的管理壓力會降低,這可能是導致當前許多基層業務主管部門“懶政”的一種選擇。這尤其對托育事業的發展來説,簡單了,未來就會缺乏豐富的監管經驗,這也會將導致十四五規劃期間至2035年遠景目標達成期間托育機構有品質的發展得到挑戰,實現國家戰略部署的基本目標存在更大壓力。

國家設法促進人口出生率(二胎政策等)能保持相對穩定的話,目前部分地區的正規幼兒園(包括有品質的幼兒園)的入園率還遠遠不能滿足未來3至6歲幼兒入園的基本需求(目標、任務),如果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作為重要引導的工作),3至6歲幼兒入園率將成為未來新的矛盾,學前教育整體品質上可能難以得到保障。

三、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與3-6歲幼兒成長是不同的學科體系

孩子從出生開始至6歲,腦結構變化非常驚人,尤其0-3歲階段,是人生成長之初腦結構形成的重要時段。中國自古就有這樣一句話“3歲看大、7歲看老”,這也是從腦發展、心理學發展等方面總結出來的重要常識性認知。

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目前基本上是以月(或季度)為階段進行觀察對比的,而幼兒園中3-6歲幼兒成長,目前基本上是按照年度(或半年度)為階段進行觀察對比的。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和3-6歲幼兒成長,是人生早期發展的兩個階段,屬於兩個領域,保教內容各有側重,分別涉及到多個不同的學科、專業,我們不能簡單的用幼兒園(3-6歲幼兒)的管理、保教經驗來解決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的問題。

幼兒園的管理者,可能會習慣性的利用幼兒園的管理、保教經驗來植入托班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這樣對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的專業經驗積累,可能不會有那麼理想。即便是托育(託大班孩子)向幼兒園小班過渡(托幼銜接),是否應該按照一年的時間來進行安排,這也是值得研究的課題(討論的話題),並且希望用數據來證明其科學性。當然,如果高品質的幼兒園設托班,並且有相對專門獨立的團隊管理、運營,並且堅守托育主管部門的專業意見,應該説是一種比較理想的狀態。

當我們所在地區的普惠園(包括公辦園)的品質如果還沒有優勢時候,政府投入的財政力度還不能保障得時候,政府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可能成為一項“事倍功半“的選擇,應該説總體上從政策層面來推動普惠幼兒園中開設托班,目前不適宜成為主流。華夏前程教育科學研究院與北京、上海、重慶、廣東、陜西、青海、貴州、寧夏、內蒙古等相關專家及部門進行了非正式確認,基本上還沒有鼓勵幼兒園中開設托班的政策或意見。

幼兒園增設托班,可能還會潛意識的影響家長。家長群體會以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是否又誤判成為教育部來辦“學前教育”了。

在第三屆中國托育大會開幕式(主旨報告)中,大會秘書長孫綱提到:大量幼兒園開設托班,對於部分地區來説目前可能是一項有風險的決策,同時也是部分地區政策不合理的引導。建議有類似想法的地方基層政府領導慎重考慮。

四、怎樣學習獲取上海市的經驗

許多人可能會問一個問題:為什麼上海市有幼兒園開設托班的目標?

在15年前,上海市多個區(縣)就有了早期教育(育兒)基地,婦聯參與了大量的指導工作,在2016年攜程親子園(等幼教機構)扎針、虐童事件(風波)後,親子園(原定義的早教機構)直接劃歸到教育部門管理,目前上海市成為了全國托育機構唯一歸教育部門直接管理的行政地區。2019年國家對托育機構定義後,上海市各區(縣)早教指導中心更名為托育指導中心。

近期,上海市已經有了明確的階段任務目標,托幼一體園2022年底在公民辦幼兒園總量佔比中不低於50%,我們從多個角度來看看:

(一)上海市是一個國際化大都市,是中國面向全世界的重要形象城市(窗口城市)。上海市經過前面多年的積累佈局,財政充裕(政府投入有保障),在專業上領先其他城市、地區多年,並且率先向“幼有善育”目標邁進了。為了滿足上海市適齡幼兒家庭多元化入托需求,依靠普惠園(包括公辦園等)就能解決0-6歲入園入托的大部分矛盾了。部分特殊高要求的家庭(上海市少部分家庭的VIP服務),有一部分會選擇知名公辦園,有一部分選擇盈利性民辦托育機構,民生大問題就解決了,同時滿足托育投資人的需求。至於政府給民辦盈利機構需要留出多少空間?這是依據上海市托幼事業在發展動態過程中逐漸注意和分析的問題。

(二)上海市的國際化競爭氛圍領先,即民間開辦托育機構的投資人、運營者,有著強大的競爭意識(心理優勢等)。如只依靠托班年齡段2-3歲的孩子入托,很可能成為投資人的僥倖心理,不足以證明是純靠市場、靠品質來創造托育美麗風景線。上海0-3歲嬰幼兒入托的人數潛力空間依然很大,民營投資人、運營者需要依靠專業做真正的托育服務來吸引(只有0-3歲兼顧才算真正的托育機構),這也會發展成為市場倒逼上海市托育機構成為未來的有品質的強者群體。就從目前取得的成績,上海市民間托育機構投資人,已經應該獲得來自全世界的掌聲。

(三)上海市托育機構、幼兒園,由教育部門統一管理,加上近年來上海市人口出生率相對穩定或略上升(可能不會有很大的上升波動),所以在目前普惠幼兒園(公辦幼兒園等)開設托班,從入園率、入托率、監管責任歸口等因素總體來看,是容易統一實施的。

五、《浙江省幼兒園托班管理指南(試行)》給我們什麼啟示

2021年4月21日,浙江省出臺《浙江省幼兒園托班管理指南(試行)》,這是全國首個關於幼兒園內托班管理的指南。

我們都知道,浙江省的經濟發展、學前教育發展,在全國也是靠前,我們相信幼兒園、托育機構之間的關聯,浙江省政府已經有充分的考慮。這是浙江省地區幼兒園開設托班的管理指導,本屬於浙江省範圍內幼兒園托班管理的專業範疇。

近日,在一家自媒體上見到一句話“鼓勵全國學習浙江省,促進幼兒園內開設托班”,這及有可能被懷疑是許多民辦幼兒園舉辦者的心聲,因為民辦幼兒園擔心生源,這樣可以增加民辦幼兒園一份新的收入,化解民辦幼兒園的經濟壓力的一種“意願”。實際中,指南是專業指導,是市場不可或缺的一種形態,並不代表政府在大力的鼓勵。

結合上海市、浙江省,全國範圍內許多托育投資人、幼兒園舉辦者(管理者)可能會自然的理解“幼兒園舉辦托班,將成為全國政策的總體導向”,這可能會引起部分托育投資人、政府領導的一些焦慮。

介於此形勢下,我們縱觀未來五年、未來十年、未來二十年或未來三十年社會的發展需求,也是一切為了孩子們的健康成長,我們也期待多個地區儘早出臺更多積極影響地區托育、學前教育良性發展的有關政策,能夠儘快出臺有關強有效的刺激計劃,促進地區托育機構積極發展的“榜樣政策”。一起助力中國嬰幼兒照護服務(托育)、學前教育事業更積極、健康的發展。一起發出更多有利未來托育機構健康發展的美好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