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宗教活動場所規範化管理現場會
4月28日,永春縣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兼民宗局局長林永聖率縣民宗相關工作人員、縣道教協會會長蘇揚洲、當地宮廟及民間信仰場所負責人,深入義烈殿走訪調研,並舉辦宗教活動場所規範化管理會議。
林局長一行實地察看義烈殿的內部環境、財務管理、建築、消防安全等情況,認真聽取場所負責人在事務管理以及文化挖掘等方面的彙報。
會議中,林局長首先強調《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的執行,對於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維護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提升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水準,具有重要意義。
接下來,義烈殿負責人宋躍生分別從注重宮廟建設、完善管理機構、嚴格執行制度、力行慈善公益,這四個方面彙報及分享。
縣道協蘇揚洲會長著重對財務管理意識、民主管理意識、自覺接受監督意識以及消防安全問題發表講話。
縣民宗指導員林景怡就法制意識以及提高防安全風險能力等方面發表建議。
最後,林局長提出十條規範要求:設立管理組織、堅持集體議事、抓好人員管理、辦理教職備案、依規開展活動、配齊安全設施、排查整治隱患、壓實安全責任、健全財經制度、參與公益慈善,希望各場所負責人勠力同心抓管理,進一步推動永春道教高品質發展。(永春道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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