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道教協會十屆二次常務理事會議通過《中國道教教育規劃綱要(2022-2025年)》
近日,中國道教協會十屆二次常務理事會議通過《中國道教教育規劃綱要(2022-2025年)》,內容如下:
當代道教立身的根本在於人才,傳承的希望在於教育。為貫徹落實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從整體上提升道教人才隊伍的素質水準,促進道教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結合國家宗教人才培養的有關規劃,《宗教院校管理辦法》等法規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劃綱要。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中國化辦學方向,把握道教教育發展階段性特徵,面向現實人才需求,遵循發展規律,完善道教教育結構體系,提高道教教育現代化水準。堅持以人為本,圍繞立德樹人任務和教育高品質發展的主題,培養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關鍵時起作用的道教教職人員。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道教教育中國化方向。認真落實中央關於道教人才培養和道教院校工作的決策部署,注重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道教教育全過程,對教規教義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展進步要求、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闡釋。教育引導廣大師生熱愛祖國,維護中華民族大團結,維護祖國統一。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把追求國泰民安、太平盛世的度世理想,與追求得道成仙、與道合真的修行理想緊密聯繫起來,與時代同呼吸、共命運,為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社會進步傳遞更多的正能量。
(二)堅持踐行道教信仰,弘揚道教優秀文化。道教的基本信仰、核心教義、基本經典和禮儀制度,是道教區別於其他宗教信仰的根本屬性。要自信自強、守正創新,堅持傳承弘揚道教基本信仰與核心教義,確保道教事業薪火相傳、後繼有人。深入挖掘、積極弘揚道教文化中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相符、精神一致的教理教義,為涵養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貢獻智慧和力量。
(三)堅持推進道教教育高品質發展。以提高品質、促進弘道、服務發展為導向,加強道教教育體系的頂層設計,發揮中國道教協會教育委員會在道教教育體系建設中的引導、規範和督導作用。找準各道教院校的辦學特色、辦學定位,建設道教高品質教育體系,不斷完善管理、運作的保障機制,推動道教教育多樣化、多形式發展。
(四)堅持發揮道教院校在人才培養中的主陣地、主渠道作用。堅持正確辦學方向,改進辦學管理體制,完善課程體系,推進道教專業課教材建設,完善教師資格認定和職稱評聘制度,加強學生培養,嚴格招生標準,堅持學修並重,提高教學品質和管理水準。
三、規劃目標
未來四年,道教教育發展的總體目標是:集中精力辦好各道教院校,夯實其在道教教育中的主陣地作用,適應時代發展需求,探索形成理論學習與實踐修持相結合,經典教義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全日制教學與在職培訓相結合的道教教育大格局。積極落實終身教育理念,全面提高道眾闡揚教義、傳承道法和服務社會的能力,較大程度地提升道教教職人員的綜合素質,為建設一支適應道教健康發展要求的教職人員隊伍奠定堅實基礎。
四、落實措施
(一)提升思想道德水準,落實立德樹人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推動思想政治教育入腦入心。努力開展全覆蓋、全方位、全融合的宣傳教育,進一步推動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從“軟指標”成為“硬約束”,加快配齊院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暢通發展路徑,提升專業能力。統籌發揮思政骨幹教師和專家隊伍的示範帶動作用,提升思政工作前沿性和創新性。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統籌安排愛國主義課程、中國社會歷史文化課程的比重,有針對性地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幫助學生正確把握國情、世情、黨情、民情形勢特點。積極增加法律知識、法治思想課程內容,多種形式普及法律常識,培養學生的法治意識和素養。鼓勵道教院校結合重要紀念日、傳統節日等時間節點開展主題教育活動,鼓勵道教院校舉辦以愛國主義精神為主題的讀書、講經、徵文、展覽等社會實踐活動,多方面、多角度厚植愛國主義情懷。將政治表現作為對教師、學生考核的重要標準,大力培養愛國愛教人才。
把立德樹人任務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充分發揮教師對學生的言傳身教、行為引導作用。加強信仰教育,關注學生修道體悟過程,引導和組織學生在學習生活實踐中開展自我教育。通過各種主題鮮明而又豐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培養造就信仰虔誠、威儀充足、明理達事的新一代道教人才。堅決克服商業化、物質化不良風氣對人才成長的侵蝕,防止“以術障道”的手藝化、功利化趨向。
(二)理順辦學體制,加大經費投入
指導各地道教院校明確定位、協同發展,避免盲目追求“高層次”“高規模”“高速度”,鼓勵道教院校特色化辦學,有序招生。新增招生計劃要向應用型、專精型人才培養傾斜。道教院校要主動面向道教組織、道教宮觀人才需求缺口,探索定向委託培養制度。
嚴格按照宗教法律法規,完善道教院校組織領導體制。建立健全道教院校領導班子成員任職資格條件,落實考核評價與監督機制。拓寬選人用人視野,聘用懂教育、善管理、敢擔當、作風正的優秀人才擔任領導班子成員。完善內設機構組織架構,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職責分工、議事規則。推動院校制度建設,拓展師生民主治理參與渠道,依法依規治理院校事務。
積極協調各方面資源,加大道教教育經費投入。爭取提高政府支援力度,多方籌措辦學經費,確保道教教育有持續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鼓勵各地道教組織建立道教院校常規經費投入機制,規範學生每人平均投入標準,健全教師工資增長保障機制,探索設立教學科研、課程建設及人才培養等專項經費。推動道教院校建立健全助學金、獎學金制度,完善勤工儉學辦法,免除貧困在校生後顧之憂。
建立健全教育委員會日常工作制度,積極開展相關工作。指導各道教院校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發展規劃實施領導小組,細化落實本校道教教育實施方案。
(三)提升教學水準,完善課程體系
加大研究力度,優化課程體系。發揮教育委員會協調作用,進一步指導各道教院校研究道教教育的內在規律,充分借鑒普通高校課程設置和現代教育理念,設置更為完善的道教院校教學課程體系。在道教專業課方面,著重打造一批品牌課程,拓展設立相關教學實踐基地,綜合提升辦學品質。指導組織全國道教院校教學論壇,邀請各院校教務長、一線教師及教內外相關專家參與,著手加強道教教學課程的研究和開發。以參與“道教教義的現代建構”為契機,努力探索一整套繼承傳統、適應未來的道教教育模式,初步形成相應的理論成果和教學實踐。
推進道教院校教材建設。請有關部門對教材規劃、編寫、審定進行統籌指導。中國道教協會統籌推進教材編寫,推動道教院校直接參與教材建設各環節。在廣泛徵求意見,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主編和編寫人員的資格條件,實行編審分離制度,保障教材編寫品質。在教材編委會和審委會的推動下,明確教學授課中的教材缺口與實際需求,完善編纂流程,規範編寫計劃。已經出版的統編教材,要建立修訂制度,在徵求院校意見的基礎上組織修訂完善。
積極倡導聯合辦學模式。鼓勵道教院校組建教學互建共同體,統籌規劃學科專業課程體系,合理配置資源。發揮道教宮觀實習基地作用,強化實習實踐環節,推行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培養方式,增強學生核心素養與應用能力。支援有條件的道教院校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開展合作辦學,鼓勵和支援道教院校學生通過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網路教育等方式輔修國民教育課程,逐步實現畢業生取得“雙證書”認證,提升畢業生社會競爭力。設立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吸引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專業人才擔任兼職教師。與合作高校聯合,成立相關的道教研究機構,積極提升道教界人士在學術研究中的話語權。
積極運用新媒體等方式,革新教學手段。進一步改善道教院校教育資訊化基礎設施,逐步普及網路教學環境,鼓勵教師創新授課模式,用好優質數字資源。鼓勵師生共建共用優質資源,加快推動學習方式的變革。推進道教院校線上精品課建設,實現道教院校間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用。鼓勵多元社會力量參與,依託道教院校優勢學科開發具有競爭力的線上開放課程。加強網上非法傳教預防教育工作,引導學生全面理解社會熱點問題,增強是非辨別能力。
進一步修改完善道教院校學位授予辦法。教育委員會設立院校學位工作小組,專門負責各院校的學位授予工作。在《宗教院校學位授予辦法(試行)》的基礎上,儘快修改、完善適合道教院校的學位授予實施細則和學位工作小組工作計劃,並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完善規章制度,推動道教院校規範開展學位認定工作和授予儀式。
(四)加強師資建設,提高教研水準
充分整合資源,吸引各方面人才任教。推動設立道教師範類學科專業,建立健全教師培養機制,暢通優秀畢業生從教渠道。探索建立有吸引力的人才引進機制,招聘社會上有道教學養、有教學經驗的高學歷師資人才,提供相稱的薪酬待遇及學術深造交流平臺。設立教師德才考核與競聘上崗機制,為招生、教學、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工作選拔人才。建立激勵機制,對具有突出貢獻的教師給予獎勵。鼓勵擔任專職教師的道教教職人員在普通高校攻讀學位。
注重師資培養,舉辦全國性培訓。以中國道教學院為主要平臺,教育委員會負責整合教內外資源,開展常規性教師培訓。舉辦“全國道教院校專業主幹課師資進修班”,著重對主幹課程的任課教師進行業務提升。舉辦“全國玄門講經人才提高班”,著重提升在全國講經中獲獎道長的全方位道學修養。時機成熟時,組建中國道教名師團,承擔各類面向教內外的高級別教學任務。
推進全國道教院校的教師評聘工作。根據《宗教院校教師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審聘任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結合道教院校的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修訂完善《全國道教院校教師職稱評審聘任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對於符合教師認定資格的在崗專職教師,儘快予以認定。推進職稱評審社會化專業化。
鼓勵教師開展道教學術研究。推進整合道教院校內外各方面學術力量,以道教教義學、道經闡釋學、道教醫藥養生學等領域為重點,開展高水準的道教學術研究工作。鼓勵道教院校教師參加學術交流講學、出版著作,不斷提高道教院校教師隊伍的學術水準,為道教中國化與健康傳承做出積極貢獻。
(五)加強院校交流,拓展海外教育
由教育委員會牽頭,舉辦各類教學及科研交流活動。推動定期組織“道教院校教務長聯席會議”,不定期開展“道教院校思政公共課觀摩及教學論壇”“道教院校玄門講經交流比賽”等活動,促進各院校師生之間的友好互動,分享各自教育教學成果,使全國道教教育事業能夠資源共用,實現共贏發展。
完善與港澳臺及海外道教界在人才培養方面的聯誼交流機制,深化溝通、厚植友誼、優勢互補,積極培養道教外語人才。探索在條件成熟的道教院校建立試點,招收港澳臺和海外道教學生。
(六)做好宮觀教育,拓寬培訓渠道
推進建設學習型道教宮觀。道教宮觀民主管理組織要將宮觀教育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以教理教義、法律法規、文化素養、知識技能等為主要內容,建立常態化、全覆蓋、重實效的學習制度。民主管理組織成員要以身作則,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帶頭學、集中學、深入學,在道眾中樹立終身學習理念,營造為弘道而學習的良好氛圍。
要進一步落實宮觀師徒傳承教育的“傳幫帶”責任。充分發揮師承教育的獨特作用,推進師承教育規範發展,防止師承關係流於形式,確保師承學習有時間、有內容、有步驟、有品質開展。
積極引導道教教職人員,特別是道教界青年成立學習小組,靈活採取個人自學、交流互學、以考促學等多種方式,定期開展學習小組活動。道教宮觀要為學習小組活動積極創造條件,提供必要的學習場所和學習資源。學習小組成員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學習計劃,明確目標方向、促進互動感悟、總結心得體會,按時完成相應的學習任務。要堅持學用結合、善作善成,以道教科儀、經樂、書法、道醫養生、武術、茶道等道教特色優勢為主題,探索建立學習、實踐、志願服務機制,提高道教教職人員自身素質,擴充道教後備人才隊伍。
要充分發揮各地道教組織的組織指導作用。堅持問題導向,運用抽查學習筆記、檢查學習實踐記錄、考核應知應會知識點等多種形式,對宮觀教育學習過程進行督促指導。將宮觀日常培養和道教院校集中培訓相結合。針對道教宮觀的主要教職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分類分級開展精準培訓,堅決杜絕“大水漫灌”“一鍋亂燉”。對道教宮觀中涌現的中青年後備人才,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選拔推薦工作,由道教院校進行委託培養。不斷拓展繼續教育的新形式,使道教教職人員在政治素養、專業水準、實踐本領等各方面,能不斷跟上時代發展步伐。
有條件的道教宮觀要儘快恢復歷史上優秀的教育傳統,如每日學經一小時,叢林制宮觀春學、冬學活動以及雲水參訪等。
要順應“網際網路+教育”發展趨勢,充分發揮遠端教育網路覆蓋面廣、快捷高效、資源豐富的特點,滿足不同條件下,特別是艱苦邊遠地區基層道教教職人員的現實學習需求。
(七)規劃人才使用,營造舉賢氛圍
設置合理的學歷門檻。教育委員會將協助相關部門做出頂層設計,就道教宮觀的主要教職人員任職學歷標準提出指導性意見。完善銜接過渡辦法,有序推動現有道教宮觀負責人逐步參加到各類繼續教育中來。
探索全國道教人才庫建設。逐步摸清道教宮觀負責人、基層道眾以及道教組織專職工作人員的學歷狀況,實現人才資源整合利用。以全國道教院校和重點宮觀為基本試點,著手對道教人才狀況進行調研,編制中國道教人才庫。人才庫重點聚焦有志於道教健康傳承的中青年道教教職人員,做好栽培和使用工作。引導各地道教宮觀,積極探索中青年教職人員的晉陞使用機制,讓廣大有才能的道教教職人員通過工作歷練提高水準,看得到希望,迸發出熱情。探索出台中長期的道教人才使用指導意見,形成人才培養良性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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