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犬傷人 除了擔責我們還應知道什麼?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10-19 16:12:32 編輯:李夢婷

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大型犬撕咬兩歲半孩童,話題持續引發熱議。目前女童仍處於昏迷狀態,尚未脫離危險,女童家屬在短時間內已籌得救助款項200萬元。有訓犬師稱,此次羅威納犬咬傷幼童或是應激反應。

10月6日,江蘇鹽城濱海縣,女子拿傘蹲在路邊摸一隻正趴在地上休息的松獅犬,突遭撕咬,滿臉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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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傷人”事件頻發,持續高熱的背後是近幾年人狗矛盾的日益凸顯。隨著“毛孩子”不斷增多,遛狗不牽繩、不清理糞便、不佩戴嘴套等不文明養犬行為不勝枚舉,這都為犬只傷人等埋下了安全隱患。

此前,重慶發佈《重慶市禁養烈性犬攻擊性犬種類目錄和大型犬標準(試行)的通告》,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規定包含藏獒、羅威納犬、中亞牧羊犬等在內的32種犬,在重慶一般管理區和重點管理區都要禁養。

羅威納傷童事件發生後,全國多地發佈倡議呼籲市民文明養犬:

成都市青羊區文明辦發佈了《文明養犬倡議書》,倡議市民攜愛犬出戶時,應當對犬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攜犬人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並應當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合肥市將加大巡查和執法力度,集中開展“文明養犬專項治理行動”,發現出門遛狗不牽繩的情況,相關犬只將一律捕捉,並視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西安多個小區提醒居民文明養犬,大型犬(禁養名錄內)絕不能在三環內飼養,下一步派出所將聯合限養犬辦逐戶進行清理……

搜索發現,“犬只傷人該不該入刑”仍是討論的熱點話題。

從當前社會環境看,不少律師表明,儘管有犬只傷人事件的規範條例,但對於具體事例界定並不明確,導致難以追究飼養管理者的刑事責任。

法律法規雖相對完備,但難點卻在於嚴格執法和有效監管。

全國人大代表庹慶明提出建議,將犬只傷人的刑事責任寫入刑法修正案。2022年,時任全國人大代表的張傑曾提出建議,提交《關於飼養寵物危害人身安全入刑的建議》,呼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應儘快開展“飼養寵物危害人身安全”納入《刑法》的規劃及修改。

破解人狗矛盾關鍵在於人與人之間建立理解、關懷、自律的社會化關係。

對於“毛孩子”的飼養人而言,“我家狗很乖從來不咬人”不該成為拋開牽繩、放下嘴套的理由。“養狗人比怕狗人更討厭不文明養犬。”飼養人陳女士表示,遛狗是否要牽繩答案是肯定的,“自己的狗啥樣自己清楚,它們本就容易‘放飛自我’,牽上狗繩大家都放心。”

同時,她也提出,任何人都不要隨便逗摸陌生狗,“狗本身警戒心強、領地意識重,貿然逗摸很容易導致狗産生攻擊行為,導致不必要的麻煩。”

近段時間,重慶多個物業公司也在開展與“文明養犬構建和諧社區”相關的宣傳活動,通過群發消息、加強巡邏、發放《文明養犬倡議書》等方式,鼓勵居民進行養犬登記,及時勸導身邊不文明的養犬行為,對正確管理犬只提供指導和建議。

飼主文明養犬,其他人文明觀賞,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相關部門強化監管,形成文明養犬的合力。這才是我們在“犬只傷人”事件之外應該知道的。(新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