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項。
一、決定任命
詹文渝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檢察長。
二、任命
黃谷為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揭誠渝為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
李方政為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田曉梅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
曹曉銳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艾春玲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劉志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
王桂榮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趙永華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彭國萍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戈光應、徐春鵬、顧魯曉、藍天、蔣明軍、陽路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肖波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何小輝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黃奕瑋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員。
三、免去
康紀強的重慶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田曉梅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彭國萍、趙永華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
艾春玲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陳浩、李世平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陳孟瓊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梁婷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余梅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肖波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趙露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胡平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檢察員職務;
張衍路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職務。
四、批准
詹文渝辭去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