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 關於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決定草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決定草案顯示,我國擬設立成渝金融法院,旨在於健全金融審判體系,加大金融司法保護力度,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服務和保障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
草案顯示,成渝金融法院專門管轄重慶市範圍內,以及四川省屬於雙城經濟圈範圍內的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部分金融民商事和涉金融行政案件。重慶市以及四川省屬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範圍內的其他中級人民法院不再管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當事人對成渝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審判決和裁定提起的上訴案件,由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據了解,設立成渝金融法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完善中國特色金融司法體系,維護金融安全,提升我國金融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水準,促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