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一步減輕困難群體的醫療費用負擔?市醫療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七部門日前印發了《重慶市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12月16日,市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對《方案》進行解讀時介紹,《方案》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實施,提出對7類低收入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資助。
特困人員按照一檔個人繳費標準給予全額資助
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方案》對脫貧人口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政策進行了調整,適用時間為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後5年過渡期內(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以脫貧人口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政策為例:在過渡期內,對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戶,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等7類低收入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資助。(資助標準見圖表)
上述人員享受資助參保的標準,按參保繳費時就高身份確定,享受資助參保後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不再進行差額資助。未納入低收入人口監測範圍的穩定脫貧人口,執行資助參保漸退政策,對其參加2022年、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的,分別按照100元、50元標準給予定額資助,2024年按規定退出,不再享受資助參保政策。
區縣域內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醫保支付比例總體保持在70%左右
“《方案》提出要確保城鄉低收入人口應保盡保。”該負責人表示,低收入人口應當在集中參保期內完成參保。在過渡期內,上述人員在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參加當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不設待遇享受等待期,參保個人繳費資助部分由各區縣醫療救助資金解決。
《方案》明確,我市還將增強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功能。比如,穩定基本醫保住院待遇水準,確保區縣域內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醫保支付比例總體保持在70%左右。
在大病保險保障能力上,在過渡期內,繼續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傾斜支付政策。上述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起付線維持在全市上年度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穩定在60%左右,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不設封頂線。
特困人員等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不低於70%
如何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按照《方案》,我市將健全完善統一規範的醫療救助制度,制定全市統一的醫療救助政策,推進醫療救助制度市級統籌。實現救助對象範圍、參保資助標準、救助待遇水準、經辦管理服務、基金監督管理“五統一”。確保年度救助限額內,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不低於70%,其他低收入人口不低於60%。
尤為關鍵的是,我市將建立防範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比如,依託低收入人口監測平臺,做好因病返貧致貧風險監測,建立健全防範化解因病返貧致貧的主動發現機制、動態監測機制、資訊共用機制、精準幫扶機制。
為補齊農村醫療衛生服務供給短板,依據《方案》,我市將把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診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重點加強農村地區醫保經辦能力建設,繼續落實參保人員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
資助對象>>>
民政部門認定的
●特困人員
●低保對象
●低保邊緣戶
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
●返貧致貧人口
●脫貧不穩定戶
●邊緣易致貧戶
●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
資助標準>>>
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一檔的
●對特困人員,按照一檔個人繳費標準的100%給予全額資助
●對低保對象,按照90%給予定額資助
●對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低保邊緣戶,按照70%給予定額資助
符合條件人員自願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二檔的
●統一按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一檔個人繳費標準的100%給予資助,超過資助標準的個人應繳納參保費用由參保對象自行負擔
李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