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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誕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
作者:重慶日報 來源:重慶日報 時間:2020-06-29 14:44:02責編:尚善

我國著名民法學家金平在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記者解小溪攝/視覺重慶

金平(二排左四)參加第三次民法典起草時與起草小組全體同志合影。(受訪者供圖)

6月26日,歌樂山下。在西南政法大學老校區的一棟老宿舍樓裏,精神矍鑠、98歲的西政退休老教授金平迎來他的學生譚啟平教授和數家媒體記者。

“我前後3次參與了民法典起草活動。”手捧紅色封面的大字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金平眼泛淚光,“有生之年看到民法典的問世,此生無憾!”

金平是著名的民法學家和法學教育家。他是新中國民事立法的親歷者和見證者,先後參與了1954年、1962年、1979年開始的新中國民法典三次起草活動,被喻為中國當代民法史的“活化石”。譚啟平是西政民商法學教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成員,也是民法典“侵權責任法”分編的牽頭人之一。

“只有這個時代,才能産生民法典。”金平認為,幾代人的努力下,黨領導各族人民開創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成熟,法律界也有了充分的理論實踐基礎,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民法典的誕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

除了金平和譚啟平,在西政這所新中國最早建立、培養法治專門人才最多的高等政法學府裏,還有不少教授和學者一代代接力,為民法典的編纂和宣傳貢獻著他們的力量。

“活化石”三次參與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我的名字叫金平,平等的平,公平的平。也許就因為這個‘平’字,讓我的這一生,與民法結下不解之緣。”6月26日,金平在回憶中娓娓道出自己和民法的緣分。

出生於1922年的金平,是安徽金寨縣山區一個普通人家的孩子。曾在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軍事政治大學學習,後在曲靖人民法院任副院長。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頒布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隨即民法與刑法相關起草工作也于當年啟動。已調到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擔任法學教員的金平接到通知,要他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報到,參加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當時我只有32歲。”金平説,很長一段時間自己都沒弄明白,為什麼會選自己這樣一名年輕教師參與立法,“後來漸漸明白,立法之不易,國家提前佈局形成梯隊,為未來立法工作培養人才!”

起草民法典的辦公地點在中南海。參加日常工作的同志有30多位,有高等政法院校的教師,還有法官、法學研究人員等。工作小組按照“黨的領導、群眾路線、從實際出發”三條立法原則,做了大量調研,並形成徵求意見稿。但這次起草因各種原因被中斷。

1962年,經濟建設開始復蘇,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被提上議程。金平受邀再次北上。1964年民法草案試擬稿完成,並鉛印成冊,但後來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一次中斷。

1979年,我國進入改革開放的新時期,金平又一次受邀到北京參加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並擔任所有權分組的負責人。

“1980年8月,大家草擬出一個民法草案‘試擬稿’,並開始向部分經濟單位和政法部門徵求意見。這個草案包括總則、財産所有權、合同、勞動報酬和獎勵、損害責任、財産繼承共六編,計501條。後來我們又修改了3次,到1982年5月形成了第四稿。”金平回憶,當時正是改革開放初期,社會經濟、生活都處在急劇變動之中,民法典所涉及的內容廣泛而複雜,最終中央決定,以“改批發為零售”的思路,採取成熟一個、通過一個的辦法,針對現實生活中的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先制定一個民法大綱。這就是1986年4月12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黨的領導、群眾路線、從實際出發”是非常重要的根本原則

對於參與這3次民法典起草活動,金平表示:“每一次都有收穫。”

“真理越辯越明。法學體系的成熟還需要實踐的積累,三次立法活動為我國的民事立法積累了理論基礎,培養了人才。”金平告訴大家,在幾次民法典的立法過程中,學者們的討論非常激烈,代表了那個時期社會上不同思想的交鋒。

“金老師提出民法調整對象的‘平等説’,無疑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金平教授身旁,1985年師從金平攻讀民法學碩士的譚啟平教授補充道,在新中國成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關於民法調整對象的問題曾一直困擾著民法學界,關於民法究竟調整什麼樣的社會關係的討論成為上世紀80年代最熱門的法學問題之一。

在參加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時,金平指出民法應當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1986年,金平撰寫長篇論文《論我國民法調整的對象》,旗幟鮮明地提出“平等説”,從我國生産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國情、價值規律的作用等角度,系統有力地闡明我國民法調整的對象應該是人與人之間,也就是公民之間、社會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平等的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的重要觀點。

1986年4月12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條直接採納了這一學説。這是民法理論研究的重大創新,也為我國當時制定《民法通則》及本次民法典編纂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此外,金平還提出合同之於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意義,主張加強物權法的研究和立法,肯定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等,針對人民的生産生活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這些意見都為民法典的編纂很有幫助。

“我一直關注著民法典的起草工作。”金平説,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的民事立法與民法學研究都取得了巨大進步,先後頒布了民法通則以及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民事單行法,還培養了一大批優秀的法律人才,司法實踐也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民法治觀念的變化等,也呼喚著一部統一的民法典來調整紛繁複雜的民事關係。

“‘黨的領導、群眾路線、從實際出發’三條立法原則,是非常重要的根本原則。”金平説,幾代人的努力下,黨領導各族人民開創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成熟,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是時代發展的必然,“只有這個時代,才能産生民法典。”

需要全體法律人,尤其是民法人將《民法典》闡釋好、傳播好、實施好

多年的執教生涯中,金平先後培養了幾十名研究生。他的很多學生積極參與到民法典的編纂中,如今在西政執教的譚啟平便是其中之一。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我在《決定》出來的當天,就到老校區告訴金老師,編纂民法典已被列入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他熱淚盈眶。”譚啟平回憶,自己作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成員,是一名“近距離的學習者、全過程的見證者”。在民法典的編纂過程中,很多次在清晨的時候,金老師就給自己打電話,詢問編纂進展,並提出他對有關制度規定獨到的構建思考和修改建議。

重慶日報記者了解到,在民法典編纂的過程中,西政不少教師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為民法典的編纂作出貢獻。如張玉敏、王洪、陳葦、孫鵬、侯國躍等教授分別參與物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婚姻家庭法等分編的課題組研究工作;還有不少教師積極參加與民法典編纂有關的審議會、座談會,積極建言獻策。

“中國民法典編纂侵權責任法編立法研討會”“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2015年年會暨中國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編立法研討會”等,西政還通過組織或參與這些調研和研討會,形成研究報告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也曾兩次致函西政,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徵求意見稿)》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西政在充分研討的基礎上精心梳理完成報告,共計提出8萬餘字、300余條修改建議和意見,其中不少為民法典所吸收。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民法典通過的當天,西政舉行《親歷見證民法典》報告會暨“民法典百人宣講團”成立儀式。宣講團成員以民商法學院民法教研室團隊為主,將廣泛、持續開展好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動民法典知識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網路,營造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我雖已老,但我也還要繼續學習之。”採訪最後,金平表達了“老兵新願”,他説,要讓《民法典》從紙面上的法變成行動中的法,還需要全體法律人,尤其是民法人通力合作、繼續努力,認真將《民法典》的精神與制度闡釋好、傳播好、實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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