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4日訊 在世界環境日到來之際,6月3日,重慶市三中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建立生態環境修復案件執行督促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據悉,這是重慶法院首個有關生態環境修復執行督促機制的文件。
新聞發佈會現場
發佈會上,重慶市三中法院研究室主任賀付琴就該院出臺的《關於建立生態環境修復案件執行督促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進行了説明。賀付琴表示,重慶市三中法院在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執行中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針對需要進行生態環境修復的環境資源類案件,通過發送司法建議、與環境資源行政部門聯動、適時監督修復過程等方式,主動督促義務人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環境修復義務, 對義務人拒不履行的,依職權(或者依申請)移送強制執行。
發佈會前,重慶市三中法院邀請代表委員和記者一行來到中化重慶涪陵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化涪陵化工)生態環境修復現場查看修復效果。看到眼前一片鬱鬱蔥蔥,生機盎然的草地,代表委員和記者們都表示不可思議,很難相信這裡曾經灰塵遮天蔽日,濃煙滾滾,磷石膏廢渣堆積成山。
市人大代表劉軍表示,來到中化涪陵化工環境修復現場,感到十分震撼,根本無法想像這裡曾經是個嚴重污染地。由此可見,重慶市三中法院建立的生態環境案件修復執行督促機制非常具有現實意義,體現了人民法院在環境修復“執行難”面前的擔當作為。
代表委員和記者一行現場查看生態環境修復效果
據了解,重慶市三中法院探索建立的生態環境修復案件執行督促機制就是源於中化涪陵化工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一案的實踐,該案中,重慶市三中法院在結案後並未一結了之,而是主動承擔起監督執行的責任,與相關行政部門積極協作,中化涪陵化工不計成本投入修復。目前,中化涪陵化工已經完成整改方案確定的各項生態環境修復工作,該公司舊廠于去年10月31日全部停産關閉,公司整體搬遷正在加快推進;累計投入7700余萬元完成磷石膏閉庫復綠工作;磷石膏滲濾液處理站已建成、通過驗收並投入運營,預計該處理站需運作10年至15年。此外,中化涪陵化工正在加速推進環境修復現場景觀打造。重慶市三中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洪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面對當前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理論尚不成熟、監管難度大、執行監督缺位等環境修復案件執行難問題,重慶市三中法院積極探索建立的生態環境修復案件執行督促機制具有主動性、適時性、強制性、聯動性等特點,是服務經濟高品質發展的需要、依法保障環境權益的需要,也是落實恢復性司法理念的需要,重慶市三中法院將持之以恒落實好這一機制,實現生態環境修復執行督促常態化、制度化,確保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修復,為更好地保護長江兩岸生態環境,注入新的法治能量。(郭三多 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