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8日訊 在重慶銅梁有這樣一個調解室,以其調解室成員周和理的名字命名,被稱為“合理”調解室。在這個潔白墻上有著“法為上 禮為先 和為貴”九個大字的“神奇”調解室裏,當事人從進入調解室之前的“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到離開調解室時的“微笑握手泯恩仇”,因為處理矛盾糾紛及時、妥善,得到了街坊鄰居的一致好評。老民警變“和事佬”,人民調解室建在基層派出所,“合理”調解室亮相不多時就成為了銅梁區公安局東城派出所的一張響亮名片。
2019年12月27日 ,在重慶市公安局召開全市公安機關爭創“楓橋式公安派出所”會議暨全市公安派出所工作會上,銅梁區公安局東城派出所榮獲全市首批“楓橋式公安派出所”。作為糾紛調解工作的一個縮影,“合理”調解室體現了銅梁區公安局全面確保矛盾糾紛“民轉刑”案事件零發生的決心與魄力,體現了以民生為重的真心與毅力,立足基層組織,整合社會資源,形成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矛盾糾紛化解新格局,切實提高基層矛盾排查化解的能力和水準,把各類矛盾隱患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社區、解決在萌芽和初始狀態。
知民情 接地氣
“合理”調解室裏的家長裏短
2019年11月10日,市民李大姐來到銅梁區東城派出所“合理”調解室,申請糾紛調解。原來李大姐的孫子陳某(6歲)與同班同學朱某(6歲)在學校玩耍時不小心摔倒致使陳某門牙斷裂,由於當時未認真查看傷情,導致陳某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目前陳某只能在18歲以後再種植門牙。
李大姐就此事多次要求朱某的家長賠償損失,但朱某家長認為此事雙方家長和學校都有責任,不願意賠償,且不出面調解,李大姐為此非常著急。調查清楚後,“老中青”調解員積極行動、通力配合、各司其職:“老調解員”周和理説話穩重,專門對學校領導做工作,講明學校對學生監護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年輕調解員”則從小朋友的同學友誼等方面出發,對雙方家長進行説服;曾有醫院工作經歷的女調解員立則負責聯繫權威醫院,對當前種植牙價格進行全面了解,尋求最佳解決方案。經過長時間的協商,雙方家長及學校三方終於達成一致方案,李大姐充滿愁容的臉上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李大姐事件的順利解決,凸顯了“合理”調解室在解決矛盾糾紛中的優勢,尤其是“老、中、青”多層次人員的配備。據悉,2019年4月15日,銅梁區東城派出所按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新時代楓橋精神,成立了“東城街道調解委員會駐東城派出所調解室”,由基層群眾工作經驗豐富且頗具威望的老民警周和理負責並因此命名為“合理”調解室。除老周外,另外招聘了7名司法調解員,其中有2名是在基層工作40多年的50後老幹部退休人員,有2名是社會經歷豐富的70後中年人士,還有2名是精力旺盛的90後青年小夥,再加上一名溫柔細緻的女調解員,這樣“老、中、青”多層次人員配備,讓“合理”調解室的調解工作事半功倍。
“合理”調解室自成立起,便根據 “預測在前、預防在小、調解在早”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行“一週一研判”的工作機制。每個調解員均分配了聯繫的村社,調解員不只在辦公室內等待調解工作,更要深入村社、深入群眾,提前收集矛盾糾紛。在與社區網格員一起收集到矛盾糾紛時,首先就在現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和社區幹部一起進行調解;若還是調解不成,調解員就會在每週例會上提出來,作為“合理”工作室接下來的工作重點,大家集思廣益,進行分析研判,儘快將糾紛化解。
“合理”調解室的建立相容了治安調解與人民調解的雙重性質,公安機關對屬於治安調解範疇的案事件盡職履責,擔當作為;對於不屬於治安調解範圍的,應雙方當事人申請,依照自願、平等、公正的原則啟動人民調解程式,始終以民眾需求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合情、合理、合法介入。至今,東城派出所通過“合理”調解室調解各類糾紛800余起,調解成功率99%,有效提升了轄區矛盾糾紛的化解效率,有利於消融戾氣促進和諧,全面防止“民轉刑”案件,真正凸顯了屏障作用。
警調銜接 分類施策
全力築牢治安底線
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大目標和總要求,銅梁區公安局始終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先、民生為重”的原則,把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糾紛作為基層公安工作的重要內容,以調解室為載體,及時、主動、積極、妥善地予以處置,使矛盾糾紛不激化、不擴大、不上交、不失控,有效防止了矛盾糾紛向深層次轉化。
警調銜接,司法前移。從夯實源頭出發,成立駐所調解室,組建專職調解隊伍,提高基層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確保矛盾糾紛“民轉刑”案事件零發生。聯合銅梁區司法局建立健全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處機制,把人民調解與公安機關行政調解進行銜接,從源頭上做好矛盾糾紛的預防化解工作,將經費納入區財政常態預算。2019年至今,銅梁區設立了15個駐所調解室,實現了全覆蓋。駐所調解室的建立,解放了派出所警力,使得調解工作具有專業化,調解成功率明顯提高。通過人民調解,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駐所調解室調解矛盾糾紛2277件,調解成功率99.8%。
健全機制,分類施策。針對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等重點矛盾糾紛,銅梁區公安局按照矛盾糾紛資訊員的“建、管、用”要求,建立三項工作機制,三管齊下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網路,廣泛延伸工作觸角。一是排查機制,每日收集轄區記憶體在的矛盾糾紛進行風險評估,每週組織研究、每月進行分析匯總;二是資訊交換機制,遇到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的矛盾糾紛,銅梁區公安局指揮中心及時通報給轄區派出所和治安支隊,派出所立即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轄區黨委、政府;治安支隊指導派出所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及時接收派出所調處情況,將情況報送區委政法委以及區信訪辦,提請有關部門參與化解;三是交辦督辦機制,對於不能及時化解的矛盾糾紛,提請有關部門參與化解,共同做好調處工作。其次是分類施策,在日常工作中圍繞可能引發“民轉刑”的問題開展梳理、調研,將涉及的問題按照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情感糾紛、債務糾紛等分類,針對每一類糾紛,提出切實可行的調解指導建議,從而提高調解成功率。
夯實陣營,壓實責任。一是組建專班,深入、滾動梳理涉及“民轉刑”案事件人員的基本情況,將高風險人員納入教育、化解的重點,策動涉事的鎮街採取分管領導負責制的形式組建涉事單位共同參與的工作專班、落實專人開展調處、化解工作;二是建立矛盾糾紛臺賬、進行清單式管理,持續關注化解進程,以記賬銷賬的形式逐條梳理、化解。三是壓實三級責任。各派出所按“一般、關注、重點”三個級別錄入矛盾糾紛資訊平臺,社區民警負責一般類、分管副所長負責關注類、所長負責重點類矛盾糾紛化解,關注類、重點類矛盾糾紛由責任人實行動態跟蹤掌握並積極引導進行司法調解或人民調解。對屬於職責範圍的,跟進調解,需在公安機關內部轉遞的,按照職責分工向主管部門進行轉遞;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且責任部門明確的矛盾糾紛,按照有關規定程式轉遞;對責任歸屬複雜、矛盾糾紛重大的,及時報告黨委、政府,協同有關屬事、屬地部門做好調處工作。
據統計,今年以來,銅梁區公安局共排查矛盾糾紛674起,成功化解609起,繼續調解42起,進入司法程式6起,移送其他部門17起;採取矛盾糾紛聯排方式化解可能引發個人極端暴力犯罪的突出矛盾問題7起,實現了矛盾糾紛“民轉刑”案事件零發生。(金剛 肖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