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淑真:人民政協協商制度的歷史演進

發佈時間: 2019-07-26 08:48 | 來源: 人民政協報 | 作者: 周淑真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編者按:中國人民政協理論研究會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理事會第一次會議25日在京召開。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博導周淑真在大會上作了人民政協協商制度的歷史演進的發言,中國網中國政協特摘編如下。

今年是人民政協制度建立70週年,70年來,人民政協隨著新中國的發展而發展。從歷史邏輯和理論邏輯解釋人民政協協商制度産生和演進,對在新時代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大有益處。可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人民政協組織:從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到愛國統一戰線。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開始的改革開放,人民政協從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組織到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有著內在的歷史發展邏輯。

二、人民政協機構:從民主協商到多黨合作的重要機構。在歷史上,從1946年1月的舊政治協商會議開始,主要參與者是政黨。新政協運動中,各民主黨派響應中共號召,真正為建立新中國作出了歷史貢獻。建國後直到今天,人民政協作為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體現了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優勢和重要特點。

三、人民政協制度:從民主建政到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制度形式。民主政治是具體的與國情相結合的政治,任何國家的政治都由本國的國情現狀、歷史傳統、文化積澱、民族構成等因素所決定。協商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在國家制度方面,人民政協是專門協商機構。

四、在國家制度結構中的地位:從參與創立國家機構到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看到,社會各界各方面的利益表達與最後政府的政策供給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時間差,而人民政協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是通過自身的協商民主機制運作,減輕或降低民眾要求與政府行為之間的張力。人民政協在推動加強國家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水準方面地位重要,在整個政治制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國家制度:從因時而制到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70年前人民政協組織的産生、人民政協制度的建立,是由於中國近代民主革命發展的大勢所趨。70年後的今天,我們認識到人民政協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通過與各國的政治制度進行橫向和空間比較而言的,人民政協的性質任務、地位作用、組織方式、運作機制具有鮮明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