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部門聯動莫讓企業欠繳職工社會保險費

發佈時間: 2019-07-15 09:24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盧佳靜

原標題:加強部門聯動莫讓企業欠繳職工社會保險費  民建江蘇省淮安市委會

近年來,企業拖欠職工社會保險費事件屢有發生。分析原因,一是受國內外經濟影響,部分企業産品研發技術落後,缺乏市場競爭力,導致效益下滑,連續虧損,確實無力繳納社保費。二是繳費意識淡薄,少部分企業負責人認為保證基本工資發放即可,甚至認為可以通過不交或少交職工社會保險費來降低成本,以獲取個人或企業的最大利益。三是個別企業借辦理企業稅務登出程式之機,隨意終止經營,或在未登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的情形下,突然“玩失蹤”。

拖欠職工社會保險費,不僅僅侵害的職工個人的利益,更是對按時交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的不公正。依據黨中央、國務院的工作部署,社會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稅務機關徵收,為此建議:部門聯動、分類企業、夯實基礎、保障權益。

一、對於連續三個月以上未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按社會保險費登記的地址、電話無法找到地址、無法聯繫的企業,人社、稅務等部門認定為非正常戶並公告,將企業及法定代表人、股東等列入失信行為管理。

二、利用稅務機關申報的企業個人數據資訊,比對原社會保險費登記資訊,實現社會保險費的徵繳覆蓋面,努力實現應保盡保。

三、降低社會保險費繳費率,切實降低企業的社會責任負擔。以江蘇省為例,在降低企業負擔的前提下,企業與職工(3:1)合計社保繳費比例仍達到工資總額的40%左右(不考慮繳費基數、繳費人員等因素)。

四、多部門聯合判斷企業繳費能力,按繳費能力分為有繳費能力、繳費困難和無繳費能力單位。建立人社、稅務、金融、司法等部門合作機制,對正常、按時繳費外的企業,實施部門聯動監控,每年對上述企業經營、資金等梳理評估,確定企業繳費能力、採取不同的追繳措施,保障職工的權益,維護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