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混合投放垃圾將面臨罰款 市城市管理委主任:罰款上限將不低於200元

發佈時間: 2019-06-21 08:45 | 來源: 北京晚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張正朋

  今後,個人不進行垃圾分類、混合投放垃圾將可能會面臨罰款,而罰款的上限將不低於200元。6月18日晚上,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孫新軍來到由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提案委、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聯合主辦的“市民對話一把手·提案辦理面對面”直播節目中,就垃圾分類問題與政協委員進行了面對面的交流。

  個人混投垃圾將面臨罰款

  本市每天會産生將近2.6萬噸的生活垃圾,每人平均每天1.1公斤。目前全市有29個垃圾處理終端設施,都在滿負荷運轉。垃圾如果清運、處理不及時,就會給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大影響。孫新軍在直播節目中表示,2012年,本市出臺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明確了政府部門、物業等管理責任人、收運處置單位、垃圾産生單位的責任和罰則。但是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只有鼓勵和倡導,沒有約束和強制,這導致垃圾分類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

  今後,個人如不進行垃圾分類將可能會面臨罰款。對此,孫新軍表示,垃圾分類修法呼之欲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已經列入2018-2020年立法規劃。新修訂的條例將不光對單位,也將對個人明確垃圾分類責任。“到時候,不分類就是違法。上海已經明文規定,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處以200元的罰款,北京也不會低於這個數。”

  市民明明已經分好的垃圾,在運輸過程中會不會被混裝混運呢?對於市民的擔心,孫新軍表示,這一問題將用經濟杠桿來撬動,“混裝混運”的垃圾進入處理設施,繳納的處理費用會比分類收集的垃圾要多得多。

  居住小區垃圾不分類可能被拒收

  孫新軍表示,本市率先在黨政機關開展了垃圾強制分類。其中,在134家中央單位的帶領下,有將近2500多家市區黨政機關、2300多家公共機構加入強制分類的隊伍,這些公共機構包括學校、醫院、商超和旅遊景點,基本上覆蓋了人群集中、垃圾産生量大的區域。接下來,還將健全日常執法檢查,逐步覆蓋至居住小區。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不組織分類或分類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單位,要移交執法部門處罰;逐步建立“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以後您住的小區要是不進行垃圾分類,或者分得不好,環衛有可能將拒收垃圾。”

  垃圾分類將改為“乾濕分開”

  現在,本市實行的大多是垃圾分類“四分法”,也就是將垃圾分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廚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對此,有不少市民反映,這種分類方法還是有些複雜,記不住,分不明白。對此,孫新軍表示,接下來,在新開展的垃圾分類示範片區中,將對垃圾桶進行調整,把廚余垃圾調整為“濕垃圾”,其他垃圾調整為“幹垃圾”,乾濕分開,讓市民投放的時候能夠一目了然。

  手機預約收廚余垃圾有望推行

  各種創新的垃圾收運方式正在嘗試中。孫新軍介紹説,比如,一種是設置有人值守的分類驛站或者是分類小屋,鼓勵居民參與垃圾分類並且給予相應的積分獎勵;一種是在有條件的小區設置智慧投放箱,減少人工成本,方便群眾投放;一種是到府或者定點回收再生資源和廚余垃圾,最大限度提高回收量;一種是撤桶撤站,定時定點流動收集。這幾種方法充分借鑒了國內國外的一些成熟做法,在實踐中徵求了居民意見,目前都在試驗當中,如果試驗成功,將不斷推廣。此外,今後用手機APP、手機小程式來預約到府回收可回收物和廚余垃圾都會逐步推行。目前,全市30%的街道和鄉鎮創建了100個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孫新軍表示,今年,示範片區的覆蓋率要達到60%,覆蓋200多個鄉鎮和街道;明年覆蓋率要到90%,有300多個街道鄉鎮。

  建築垃圾運輸企業將打分準入

  隨著城市發展,産生了大量的建築垃圾。統計顯示,僅2018年就産生建築垃圾1.92億噸。建築垃圾井噴式增長凸顯了很多短板,如填埋設施、運輸能力和加工能力不夠等。孫新軍表示,為了鼓勵使用建築垃圾再生品,目前已明確了12種建築垃圾再生産品的品質標準,政府帶頭在32個市政府投資項目中率先使用了再生産品。下一步,還會繼續出臺強有力的支援政策去推廣。

  有調研顯示,本市80%的建築垃圾運輸企業規模都非常小。對此孫新軍深有體會。他表示,大的企業可能有幾十輛車,小的企業可能只有三四輛車,整個行業的企業規模、人員素質和管理水準參差不齊。“我們修訂了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辦法,正在大興做試點。”新辦法會根據企業規模實施等級打分。比如5輛車以下的企業基準分只有15分,40輛車可能就到200分,有違規行為要扣分,分值代表企業的實力。下一步,會制定硬性的準入標準,來提高從業企業的規模和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