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12日訊 身份證是公民在社會上合法生存的重要證明,然而全國每年都有大量居民身份證遺失,甚至還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何避免或降低因身份證遺失帶來的麻煩?如何防患于未然?民建北京大興工委五支支委、大興區參政議政專委會委員陳亮對此提出建議,如推廣電子身份證應用範圍、增強公民安全意識教育等。
如今住宿、買房、買車、辦手機卡等都需要進行實名登記,若是身份證丟失且被不法分子使用,只有在公安機關查驗、金融業務辦理等少數聯網系統才能識別。目前身份證丟失只能到公安機關挂失,或僥倖以為丟失的身份證能夠“失效”,其實卻蘊藏著諸多隱患!陳亮對此有切身體會。他曾帶著失而復得的“挂失身份證”多次乘機出行,而新證則成了“備用證”。
早前媒體報道涉嫌弒母的北大學生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被抓時,身上攜帶了30多張通過網路購買的身份證。如此多的身份證被嫌疑犯長期冒用,暴露出公民個人資訊安全防範意識淡薄、身份證相關管理體系待完善以及網路身份證非法交易猖獗難監管等問題。
陳亮認為,針對買賣身份證、冒用他人身份證等問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不缺位,對打擊身份證黑色交易也具有較強的威懾作用。但身份證挂失卻缺乏社會各驗證機構的責任協同,故而沒發揮出最大效應,這一現狀給身份證黑色交易提供了可能。
對此,陳亮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快新功能身份證的研發投放和公民的安全意識教育。
推廣電子身份證的應用範圍,儘快完善居民身份證科技含量,增加防遺失、盜用等功能,身份證挂失、登出、補辦後讓原身份證失去效力。在領取身份證時,通過印發宣傳小冊或是新媒介公眾渠道進行安全意識教育。
2、加快挂失申報資訊系統與社會驗證單位的共用進度。
加快推動公安機關公民資訊系統的挂失資訊與社會的共用,方便驗證單位迅速發現持證者是否存在冒用。
3、驗證單位應做到人證一致的主體審核責任。
發現問題立即向公安及管理門報告,形成“人證合一110”的管理機制。若發現其存在包庇犯罪分子冒用身份證的情況,應加大懲戒力度並予以社會公佈,起到震懾作用。
4、各個銷售平臺自查自糾落實主體責任。
無論是傳統電商平臺還是新媒體、自媒體電商平臺,都為遺失身份證非法交易提供了便利和可能。故而,各個機構和個人需落實主體責任、嚴守法律底線。相關主管部門也要引導、管理好,對於觸犯法律的行為絕對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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