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交通運輸部發佈《交通運輸新業態用戶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公開徵求意見,網約車、汽車分時租賃和共用單車等交通新業態的押金等即將進入規範管理新階段。
《辦法》明確,用戶申請退還押金時,存管銀行和其他支付服務機構核對相關資訊後,應當於當日(至遲次日)基於原路退還原則退還用戶。
這條規定對於那1000萬在ofo退款系統上排隊等待的用戶來説,能起到作用嗎?
共用汽車、共用單車押金將迎新規
《辦法》對押金、預存資金等人們的熱點問題都做了規定。
——原則上不得收取押金
《辦法》明確,運營企業原則上不收取用戶押金,確有必要收取的,應當基於協議,提供運營企業專用存款賬戶和用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兩種資金存管方式,供用戶選擇。用戶押金歸用戶所有,運營企業不得挪用。
——押金應當日(至遲次日)退還用戶
針對社會最關注的“押金退還”問題,《辦法》明確,用戶申請退還押金時,存管銀行和其他支付服務機構核對相關資訊後,應當於當日(至遲次日)基於原路退還原則退還用戶。
用戶原賬戶發生變化的,運營企業需提供用戶身份資訊、押金支付資訊和退款賬戶資訊,存管銀行和其他支付服務機構核對認定後再行退還。
——共用汽車押金不得超單車成本2%、共用單車不得超10%
《辦法》規定,汽車分時租賃的單份押金金額不得超過運營企業投入運營車輛平均單車成本價格的2%;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的單份押金金額不得超過運營企業投入運營車輛平均單車成本價格的10%。
運營企業應當在與用戶簽訂的服務協議中明確押金收取數目和扣除押金條件,在網路平臺顯著位置明示押金退還方式、程式和週期。
——共用單車預存資金不得超過100元、其他業態不得超過8000元
《辦法》要求,運營企業收取的用戶預付資金總規模應當與其服務能力相匹配,嚴禁超過服務能力收取用戶預付資金。
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單個用戶賬號內的預付資金額度不得超過100元;其他交通運輸新業態單個用戶賬號內的預付資金額度不得超過8000元。
押金難退 如何解決?
押金本來是一種預防性收費,避免用戶對商家造成損壞,應該專款專用。然而事實是,挪用“專款專用”的用戶押金卻成了行業潛規則。
共用單車用戶押金被用於造車或者支付運維成本用,成了變相融資的手段,用戶押金成為商家金融資産的一部分。
一旦企業運營出現危機,押金很難不會被“盯上”。
據媒體報道,2018年12月,有數百名用戶來到ofo北京總部退押金,隊伍從五樓排到一樓還繞了幾圈。12月19日上線的線上退押金系統幾天內突破1000萬人。以每人199元押金計算,ofo所需退還押金規模在20億以上。
與ofo一起爆出退押金難的還有共用汽車平臺“TOGO途歌”。按照途歌宣稱的200萬用戶計算,每天15人退押金的話,途歌完成全部押金的退款需要約365年。而且,途歌每位用戶押金為1500元,遠超ofo的99元或199元。
據媒體計算,ofo開通線上退款系統之後,排隊人數超過1000萬人,以每天退款1萬人計,全部退完需要3年;共用汽車TUGO途歌退押金每天15人,按照官方宣稱的200萬用戶數量計算,全部退完需要365年。
較為成功的例子是摩拜。摩拜賣身美團,解決了資金問題。
今天的共用單車市場,免押金已經成為主流。那麼,如何既保護企業的利益,又保護用戶的利益?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吳傑莊提出,應在全行業推行無門檻免押金政策,通過對客戶信用數據構建用戶信用體系,直接與用戶個人誠信值綁定,免收押金,引導和鼓勵企業更專注于共用單車的持續運營,真正促進行業的發展。
此外,應建立進入和退出機制,讓“有為者有位”。要讓容量管理變成配額管理,通過動態調配共用單車企業所需配額,形成一個“有限開放、動態調控、理性經營”的市場競爭格局。
而在上海兩會期間,上海市政協常委、市衛健委副主任張懷瓊認為,在押金方面,允許企業收取合理的押金或其他費用,押金可採取第三方監管的措施,規避企業挪用資金風險。為了維持企業健康運營和共用單車的可持續發展,他還建議,允許企業通過合理車身廣告或與其他機構合作,以及與旅遊為載體等多種形式獲得一定的收入,增加企業盈利能力。
目前《辦法》還在徵求意見階段,對於那些還在盼著退押金的用戶來説,《辦法》給他們帶來了希望。
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中國網青年網、東方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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