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融入內地仍有門檻 委員胡劍江:建議減稅降費買房別受限

發佈時間: 2019-03-14 15:02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秦金月 | 責任編輯: 秦金月

中國網北京3月14日訊(記者 秦金月)今年年初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指出,探索推進在廣東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交通等民生方面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不過,目前港澳居民在內地生活的各種配套政策尚未出臺完善。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潮州商會會長胡劍江帶來了《關於加快出臺和完善促進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生活便利的配套政策的提案》,意在為解決相關問題建言獻策。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潮州商會會長胡劍江

胡劍江發現,一些港澳居民對赴內地發展依然存在很多顧慮。例如,各種限制依然較多,便利化程度不夠。特別是港澳居民普遍關心的“稅務安排、內地購房”等方面相關政策如何落地?便利政策能否推廣到除粵港澳大灣區之外的其他省市?

為解決這些問題,胡劍江建議,首先要儘快出臺政策明確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稅務安排。

據胡劍江介紹,目前內地稅率高於香港、澳門,新出臺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還不能很好地滿足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需求。他建議,儘快出臺政策明確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稅務安排有關政策細則,可將目前在前海、橫琴自貿區試行的“港人港稅”、“澳人澳稅”推廣至全國各大城市。讓持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或持有內地居住證的港澳人士為香港、澳門的稅務居民,無須或降低繳納內地的個人所得稅,同時豁免在內地發展的港人境外徵稅。

其次,胡劍江建議,放寬港澳居民在內地各大城市購房居住的限制。

他發現,雖然目前允許港澳居民申領內地居住證,享受與內地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但是內地各大城市對於沒有戶籍的非本土居民在當地置業均有不同的政策,而申領居住證只是購房居住的最基本的要求。

例如,在北京,港澳人士需要擁有工作及居住證,在當地限購2套住宅。在廣州,即使有居住證,也要在當地連續居住5年,持續繳納3年社保,才能在市內購房。

由此,胡劍江建議,取消或降低對港澳居民在內地各大城市購房的各種限制,這些限制包括居住時間、社保繳納等,為港澳居民到內地發展提供便利。

再次,建議允許香港、澳門的銀行機構處理港澳居民內地業務。

目前港澳居民在內地銀行開設賬戶十分不便,購房按揭貸款涉及到個人信用、抵押等複雜手續,港澳居民在內地辦理按揭貸款操作難度很大。

由此,胡劍江建議,允許港澳居民在內地購買房屋自住時,可以向香港、澳門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及完成所需的抵押手續,而無須局限于向內地銀行申請貸款。並允許在香港、澳門及內地均有機構的銀行集團,通過其于港澳的機構以見證開戶的方法完成內地所需的開戶手續,以及辦理相關業務。

最後,胡劍江希望,《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給予港澳居民的各項便利政策可以推廣到長三角、京津冀等更多區域及城市。

據他介紹,改革開放以來,大量港澳企業赴內地投資,僅在長三角經濟帶的安徽省,港資企業就達數千家之多,2018年投資近百億美元,為安徽省實際利用外資作出了極為重要的貢獻。尤其是近年來,安徽、天津等地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外資增長的政策措施,港澳與內地省市資金、人員往來不斷加速。

因此,對便利政策更大範圍的推廣將極大推動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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